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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淳安县6月20日至6月29日挂牌出让新安大街原二轻招待所等二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淳安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5-31

关键字:淳安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淳安县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编号
地块坐落
出让面积(㎡)
用途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淳政储出【2011】44号
新安大街原二轻招待所,详见红线图
1722.72
商业
小于2.37
大于25%
小于53%
淳政储出【2011】45号
中洲镇原叶村乡政府办公用地地块,详见红线图
423.75
住宅
1.0-1.7
10%-30%
43%
    
注:地块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二、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凡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价,也可以联合竞价。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每一幅地块参加竞价的条件和规划条件详见各宗地挂牌文件)。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点
      本次土地挂牌地点设在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咨询电话:0571-24818118(交易中心);0571-64813052(国土局用地科)。
      四、本次挂牌报价时间2011年6月20日 8:00起至2011年6月29日 15:30整止(工作日)。
      报名截止时间: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人可在2011年5月31日至2011年6月27日期间工作日,提交挂牌须知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文件,并填写挂牌出让报名表,向淳安县国土资源局缴纳保证金后,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五、本次挂牌出让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可自2011年5月31日后到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国土(矿产)窗口索取。
 
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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