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1月30日至2月16日挂牌出让永和路东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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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GC2010-037 | 宗地面积: | 178844.7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永和路东面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4-5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50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01月30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02月16日10时00分 | ||||||
备注: |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及建设要求(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GC2010-037地块为北际路二轻构件片区旧改项目一期用地,位于永和路东面,项目实际出让用地由6宗地组成,宗地号分别为:0205821、0205822、0205823、0205824、0205825、0205826。实际出让用地总面积为178844.71平方米(折合268.27亩,其中0205821宗地面积为33884.27平方米; 0205822宗地面积为13923.55平方米; 0205823宗地面积为17254.67平方米;0205824宗地面积为8192.01平方米; 0205825宗地面积为60666.25平方米; 0205826宗地面积为44923.96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为25393.21平方米(折合38.090亩),拆迁范围包括上述实际出让用地和道路用地,共204237.92平方米(折合306.36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二)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4.0且≤5.0,建筑密度>20%且≤28%,绿地率>25%且≤30%;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10%以内,若临街作为商业,多层及高层裙房退离道路不少于10米;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沿永和路侧地块必须预留20米宽用地作为城市公共绿化带。(三)公共设施配建:竞得人负责在出让用地范围内出资建设1所48班小学,用地面积不少于24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2096平方米,小学校的产权属政府所有,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无偿将小学和小学占用的24000平方米土地移交给教育部门安排使用;18班幼儿园2所,每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780 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按照《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执行:即计容建筑面积为50万平方米以下的,按2‰的标准配置,计容建筑面积为50万平方米以上的,按1‰的标准配置;医疗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4950 平方米;农贸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400 平方米。(四)拆迁安置统筹用房配建:竞得人须在项目范围用地内配建不少于20000平方米、且不少于250套的拆迁安置统筹用房并将产权无偿移交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由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按规定统筹安排(原则上用于项目所在城区内的拆迁项目)。项目开工建设前拆迁安置统筹用房的具体位置需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备案。拆迁安置统筹用房应达到同一项目普通商品住房的交付使用标准。竞得人应合理安排项目内拆迁安置统筹用房的建设计划,不得置于最后单独建设。(五)其他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及建设要求按《南宁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0-375)和《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旧改(2010)第08号)的规定开发建设。二、出让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该项目用地为待拆迁用地。项目总用地范围内土地和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均由竞得人按规定进行拆迁,并承担全部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南宁市人民政府只收取土地出让净收益,实际出让用地挂牌起始价(土地出让净收益)为人民币2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行为和在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行为和在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1月10日 至 2011年02月14日 到 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1月10日 至 2011年02月14日 到 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2月14日17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2月14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C2010-037 号地块:2011年01月30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02月16日10时00分 ;
GC2010-037 号地块:2011年01月30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02月16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申请人于2011年1月27日17时30分前向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交《北际路二轻构件片区旧改项目一期拆迁补偿安置预案》。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申请人于2011年1月27日17时30分前向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交《北际路二轻构件片区旧改项目一期拆迁补偿安置预案》。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二楼交易大厅
联 系 人:冷咏梅、李云景
联系电话:0771-5609156 、5609153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二楼交易大厅
联 系 人:冷咏梅、李云景
联系电话:0771-5609156 、5609153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1-1-10
20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