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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11月20日至12月10日挂牌出让兴宁区兴望路西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0-11-05

关键字: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GC2010-109 宗地面积:  88138.33平方米 宗地坐落:  兴宁区兴望路西面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3.5-5 建筑密度(%):  20-30
绿化率(%):  ≥3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90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起始价:   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2010年11月20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0年12月01日10时00分
备注:  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8%-15%,其余为住宅。公共设施配建:18班幼儿园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780平方米,幼儿园可结合建筑物进行配建,但学生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须在项目用地范围内配建不少于10000平方米、且不少于125套的拆迁安置统筹用房并将产权无偿移交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由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按规定统筹安排(原则上用于项目所在城区内的拆迁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项目内拆迁安置统筹用房的建设计划,不得置于最后单独建设。其他建设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0-274)和《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旧改(2010)第7号)的规定开发建设。该项目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项目总用地为待拆迁用地。项目总用地范围内土地和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均由竞得人按规定进行拆迁,并承担全部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南宁市人民政府只收取土地出让净收益,实际出让用地挂牌起始价(土地出让净收益)为人民币1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900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行为和在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10月28日2010年11月29日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10月28日2010年11月29日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29日17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11月29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C2010-109 号地块:2010年11月20日08时00分2010年12月01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于2010年11月17日17时30分前向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交《东沟岭一组团(二)期旧城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预案》。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二楼交易大厅
      联 系 人:冷咏梅、李云景
      联系电话:0771-5609156 、5609153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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