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11月18日拍卖出让经开区那历路东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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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GC2010-097 | 宗地面积: | 41329.5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经开区那历路东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5 | 建筑密度(%): | ≤25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5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土地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拍卖起始价:23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500万元。 |
宗地编号: | GC2010-098 | 宗地面积: | 6851.7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经开区长凯路南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8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5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土地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拍卖起始价:432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50万元。 |
宗地编号: | GC2010-102 | 宗地面积: | 31599.3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壮锦大道西面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5-3 | 建筑密度(%): | 25-35 |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6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土地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拍卖起始价:303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600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行为和在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独立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行为和在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独立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10月29日 至 2010年11月17日 到 南宁市锦春路3-l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10月29日 至 2010年11月17日 到 南宁市锦春路3-l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17日17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11月17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0年11月18日10时00分 在 南宁市新民路38号明园新都酒店二楼多功能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l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联 系 人:冷咏梅、李云景
联系电话:077l-5609156、5609153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l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联 系 人:冷咏梅、李云景
联系电话:077l-5609156、5609153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