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10月22日至11月4日挂牌出让大学东路162号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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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GC2010-099 | 宗地面积: | 21345.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大学东路162号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4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化率(%): | ≥2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0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0年10月22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0年11月04日10时00分 | ||||||
备注: | GC2010-099地块 : 为南宁市大学东路162号旧城改造项目用地,项目用地由0115234、0115235两宗地组成,位于大学东路162号。项目用地总面积为21345.10平方米(合32.017亩) ,其中0115234宗地面积为10740.79平方米(折合16.111亩);0115235宗地面积为10604.31平方米(合15.906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4.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商业用途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10-15%,居住用途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85-90%;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其他规划设计条件按南宁市高新区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南高规2010-4)的规定执行。】配建拆迁安置房要求:GC2010-099地块项目竞得人须在项目范围内配建不少于3500平方米,且不少于45套的拆迁安置统筹用房,并将产权无偿移交市城乡建委,由市城乡建委统筹安排(原则上用于项目所在辖区的拆迁项目)。拆迁安置统筹用房应达到同一项目普通商品住房的交付使用标准。【其他按南宁市城乡建委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旧改2010第05号)的规定执行。】 GC2010-099地块为待拆迁用地。项目总用地范围内土地和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均由竞得人按规定进行拆迁,并承担全部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南宁市人民政府只收取土地出让净收益,实际出让用地挂牌起始价(土地出让净收益)为人民币23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行为和在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行为和在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09月29日 至 2010年11月02日 到 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09月29日 至 2010年11月02日 到 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02日17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11月02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C2010-099 号地块:2010年10月22日08时00分 至 2010年11月04日10时00分 ;
GC2010-099 号地块:2010年10月22日08时00分 至 2010年11月04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9月29日至2010年11月2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三)申请人于2010年10月19日18时前向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交《南宁市大学东路162号旧城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预案》。
(四)申请人可于2010年11月2日17时30分前到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交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须于2010年11月2日17时30分前汇入市土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9月29日至2010年11月2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三)申请人于2010年10月19日18时前向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交《南宁市大学东路162号旧城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预案》。
(四)申请人可于2010年11月2日17时30分前到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交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须于2010年11月2日17时30分前汇入市土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二楼交易大厅。
联 系 人:劳沛 李云景
联系电话:0771-5609196、5609153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二楼交易大厅。
联 系 人:劳沛 李云景
联系电话:0771-5609196、5609153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