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2月3日至2月12日挂牌出让鲤城区浮桥街道新步社区、东北临江滨南路等九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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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国土资告字[2011]2号
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9(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1-1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6984.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鲤城区浮桥街道新步社区,东北临江滨南路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6.5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6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2010万元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02月03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02月12日09时00分 |
宗地编号: | 2011-2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953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鲤城区浮桥街道新步社区,东北临江滨南路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7.5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92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3070万元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02月03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02月12日11时00分 |
宗地编号: | 2011-3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9472.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鲤城区浮桥街道新步社区,东北临江滨南路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7.5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91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3040万元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02月03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02月12日15时00分 |
宗地编号: | 2011-4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892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鲤城区浮桥街道新步社区,东北临江滨南路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4.5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69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2300万元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02月03日0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02月12日16时00分 |
宗地编号: | 2011-5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5452.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鲤城区浮桥街道新步社区,南临规划支路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7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95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655万元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02月03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02月14日09时00分 |
宗地编号: | 2011-6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5561.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鲤城区浮桥街道新步社区,西、南临规划支路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5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75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590万元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02月03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02月14日11时00分 |
宗地编号: | 2011-7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3768.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鲤城区浮桥街道新步社区,西、南临规划支路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5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02月03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02月14日15时00分 |
宗地编号: | 2011-8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6224.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鲤城区浮桥街道新步社区,临站前南北大道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7.5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9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980万元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02月03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02月14日16时00分 |
宗地编号: | 2011-9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6846.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鲤城区浮桥街道新步社区,临站前南北大道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8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69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2305万元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02月03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02月15日08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竞买申请人应是鲤城区滨江总部经济区总部办认定的企业。
2、竞买申请人应提供总部大楼建设投资资金总额的证明,资金总额包含挂牌起始价总额和总部大楼建设成本估算总额,竞买申请人须出具资金总额35%以上的自有资金证明及银行对该项目所需建设资金余额的贷款授信额度意向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并设有保留价。
1、竞买申请人应是鲤城区滨江总部经济区总部办认定的企业。
2、竞买申请人应提供总部大楼建设投资资金总额的证明,资金总额包含挂牌起始价总额和总部大楼建设成本估算总额,竞买申请人须出具资金总额35%以上的自有资金证明及银行对该项目所需建设资金余额的贷款授信额度意向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并设有保留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1月20日 至 2011年02月10日 到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泉州市地产交易所窗口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1月21日 至 2011年02月10日 到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泉州市地产交易所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2月10日17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2月15日15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第一会议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1-1号地块 号地块:2011年02月03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02月12日09时00分 ;
2011-2号地块 号地块:2011年02月03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02月12日11时00分 ;
2011-3号地块 号地块:2011年02月03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02月12日15时00分 ;
2011-4号地块 号地块:2011年02月03日00时00分 至 2011年02月12日16时00分 ;
2011-5号地块 号地块:2011年02月03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02月14日09时00分 ;
2011-6号地块 号地块:2011年02月03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02月14日11时00分 ;
2011-7号地块 号地块:2011年02月03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02月14日15时00分 ;
2011-8号地块 号地块:2011年02月03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02月14日16时00分 ;
2011-9号地块 号地块:2011年02月03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02月15日08时00分 ;
2011-1号地块 号地块:2011年02月03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02月12日09时00分 ;
2011-2号地块 号地块:2011年02月03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02月12日11时00分 ;
2011-3号地块 号地块:2011年02月03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02月12日15时00分 ;
2011-4号地块 号地块:2011年02月03日00时00分 至 2011年02月12日16时00分 ;
2011-5号地块 号地块:2011年02月03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02月14日09时00分 ;
2011-6号地块 号地块:2011年02月03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02月14日11时00分 ;
2011-7号地块 号地块:2011年02月03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02月14日15时00分 ;
2011-8号地块 号地块:2011年02月03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02月14日16时00分 ;
2011-9号地块 号地块:2011年02月03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02月15日08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相关要求说明
1、出让地块界址、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文件和相关的红线图,以及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宗地图。
2、竞买申请人允许报名参与竞买三宗以内(含三宗)地块,竞买保证金按报名最高一宗地块的标准交足,但限定只能竞得一宗。竞买人竞得一宗地块后,其他地块的竞买资格自动丧失。
3、竞买申请人在竞得地块后60日内,按竞得地块建筑面积500元/平方米的标准缴纳建设履约保证金。
4、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5、上述地块竣工验收后,其土地及房屋允许出租、转让,但转让面积不得高于总建筑面积的70%。
二、报名与实地踏勘
(一)挂牌出让文件,可于2011年1月20日至2011年2月10日(工作日)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泉州市地产交易所窗口(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索取。
(二)上述地块的竞买申请人须在2011年2月10日17时30分前(工作日),携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资金证明、已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等,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泉州市地产交易所窗口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10日17时30分前(以我局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
(三)挂牌地块踏勘时间为2011年1月24日至2011年1月25日。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595-22151010。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30日内应缴交宗地成交价总额50%的地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余款自竞得之日起60日内交清。竞得人应当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四、新公司的注册登记
竞得人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土地出让价款,并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新注册的公司必须保留总部经济区准入企业原控股人和品牌名称。由我局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五、开工、竣工时间
以上地块,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使用后9个月内开工,2年半内竣工,三年内投入使用。竞得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或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本宗地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本次挂牌文件。
七、注意事项
1、上述地块如有挂牌不成交的,即重新进行挂牌出让,挂牌时间2011年2月16日8时起至2011年2月25日15时(工作日),挂牌地点: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用地利用窗口。竞买申请人必须是鲤城区滨江总部经济区总部办认定的企业,且没有竞得上述地块的总部企业。摘牌时间为2011年2月25日15时,摘牌地点: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第一会议室。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相关要求说明
1、出让地块界址、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文件和相关的红线图,以及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宗地图。
2、竞买申请人允许报名参与竞买三宗以内(含三宗)地块,竞买保证金按报名最高一宗地块的标准交足,但限定只能竞得一宗。竞买人竞得一宗地块后,其他地块的竞买资格自动丧失。
3、竞买申请人在竞得地块后60日内,按竞得地块建筑面积500元/平方米的标准缴纳建设履约保证金。
4、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5、上述地块竣工验收后,其土地及房屋允许出租、转让,但转让面积不得高于总建筑面积的70%。
二、报名与实地踏勘
(一)挂牌出让文件,可于2011年1月20日至2011年2月10日(工作日)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泉州市地产交易所窗口(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索取。
(二)上述地块的竞买申请人须在2011年2月10日17时30分前(工作日),携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资金证明、已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等,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泉州市地产交易所窗口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10日17时30分前(以我局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
(三)挂牌地块踏勘时间为2011年1月24日至2011年1月25日。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595-22151010。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30日内应缴交宗地成交价总额50%的地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余款自竞得之日起60日内交清。竞得人应当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四、新公司的注册登记
竞得人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土地出让价款,并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新注册的公司必须保留总部经济区准入企业原控股人和品牌名称。由我局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五、开工、竣工时间
以上地块,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使用后9个月内开工,2年半内竣工,三年内投入使用。竞得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或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本宗地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本次挂牌文件。
七、注意事项
1、上述地块如有挂牌不成交的,即重新进行挂牌出让,挂牌时间2011年2月16日8时起至2011年2月25日15时(工作日),挂牌地点: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用地利用窗口。竞买申请人必须是鲤城区滨江总部经济区总部办认定的企业,且没有竞得上述地块的总部企业。摘牌时间为2011年2月25日15时,摘牌地点: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第一会议室。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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