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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洛阳市1月12日至1月21日挂牌出让新源路以南、开拓大道以东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洛阳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0-12-23

关键字:洛阳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洛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
(元/㎡)
保证金(万元)
TDJYX-
2010-56
新源路以北,兴业西街以西
约30000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容积率2.5-2.8
建筑密度不超过30%
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
绿地率不小于3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900
2700
TDJYX-
2010-57
新源路以北,开拓大道以东
约83581.895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容积率2.5-2.8
建筑密度不超过30%
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
绿地率不小于3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900
7522
TDJYX-2010-58
新源路以南,开拓大道以东
约122418.954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容积率2.5-2.8
建筑密度不超过30%
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
绿地率不小于3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900
11017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有禁止参加土地竞买行为的,不得参加,具体见《竞买须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23日至2011年1月19日到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23日至2011年1月19日,到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于2011年1月19日17时前转至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账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月2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从2011年1月12日9时起截至2011年1月21日16时,不低于10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土地按现状土地条件交付,土地面积以规划最终审核面积为准。挂牌其它要求详见挂牌文件。
  (三)土地竞得人应自土地摘牌之日起30日内全部开工建设,开工50日之内施工进度达到地面正负零,18个月内主体完工。
  (四)本次出让的土地属于住宅用地,土地竞得者需在新区拓展区中央商务区配建相应的商业房地产。土地竞买人在竞买报名之前,须按照新区管委会关于促进新区拓展区商业、住宅房地产快速协调发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向中央商务区建设领导办公室提交承诺书。
  (五)土地成交后,受让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缴纳土地交易费、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
  (六)挂牌时间、地点及其它事项如有变动,以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书面通知为准。
  (七)如对上述地块权属情况有异议的,请与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联系。
  联 系 人:樊国强 温晓非
  联系电话:63238336 63305709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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