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丰市7月6日至7月18日挂牌出让新丰镇中心小学南侧等五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大丰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告字[2011 ]06-10号
经大丰市人民政府批准,大丰市人民政府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NO、2011-D-06 | 新丰镇中心小学南侧地块 | 36058 | 商住 | 1.0<容积率≤1.8 | ≤40 | ≥25 | 70 | 1000 | 3560 | 10 |
NO、2011-D-07 | 白驹镇大白公路北侧地块 | 36988 | 商住 | 1<容积率≤1.70 | ≤30 | ≥30 | 70 | 800 | 2260 | 10 |
NO、2011-D-08 | 草庙镇黄海路南侧地块 | 20150 | 商住 | 1<容积率≤1.70 | ≤32 | ≥30 | 70 | 400 | 1160 | 10 |
NO、2011-D-09 | 小海镇商业街西侧地块 | 15340 | 商住 | 1<容积率≤1.80 | ≤34 | ≥28 | 70 | 400 | 960 | 10 |
NO、2011-D-10 | 三龙镇渔家风情一条街地块 | 18296 | 商住 | 1<容积率≤1.70 | ≤40 | ≥20 | 70 | 400 | 940 | 10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NO、2011-D-06地块:在该地块中必须提供不少于1.5万平方米(以幢为单位,约200套)、平均价格不高于2080元/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源,安置房为60平方米、75平方米、85平方米三种套型,且在开发过程中首先开工建设,并由新丰镇人民政府以平均价实施回购,统筹安置;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不超过60%;土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 2、NO、2011-D-07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不超过25%。土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该地块另需代征2312.0平方米。 3、NO、2011-D-08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不超过25%。土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该地块另需代征1850.0平方米。 4、NO、2011-D-09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不超过25%。土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 5、NO、2011-D-10地块:在该地块东侧提供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平均售价不高于1760元/平方米的拆迁安置限价房;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不超过40%。土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该地块另需代征2610.0平方米。 6、NO、2011-D-07、08、10地块均需代征,且需另外缴纳相应的征地补偿费用、耕地占用税。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时无开发资质或资质未达到法律规定的,竞得后,应于实际开发前依法申请取得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权。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7月06日至2011年07月15日,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07月06日至2011年07月15日,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7月15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7月15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NO、2011-D-06地块:2011年07月06日8时30分 至2011年07月18日12时;
2、NO、2011-D-07地块:2011年07月06日8时30分 至2011年07月18日12时;
3、NO、2011-D-08地块:2011年07月06日8时30分 至2011年07月18日12时;
4、NO、2011-D-09地块:2011年07月06日8时30分 至2011年07月18日12时;
5、NO、2011-D-10地块:2011年07月06日8时30分 至2011年07月18日12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土地交易起始价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他行政规费及“三通一平”开发费,不包括契税、耕地占用税。 2、竞买人需全面认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详细了解竞买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等使用条件。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若在挂牌时间截止前,另有要求加价的,则按拍卖规则进行现场举牌竞价,公开竞争,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五宗地按编号依次进行,参加第一宗地竞买者,未竞得,可参加第二宗地竞买;参加第二宗地竞买者,未竞得,可参加第三宗地竞买。参加第三宗地竞买者,未竞得,可参加第四宗地竞买;参加第四宗地竞买者,未竞得,可参加第五宗地竞买。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拍卖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大丰市幸福西大街9号
联系电话:18921820686、18921820669、18921820708、
联 系 人:施先生、单先生、杨女士
大丰市人民政府
2011年06月16日
2011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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