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6月17日拍卖出让十魏路以南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庆国土资告字〔2011〕8号
经安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庆国土出字[2011]20、21、22、23、24、25号六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准入产业类型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
|
庆国土出字(2011) 20号
|
位于大桥开发区A-5地块,东至经十三路,南至华茂公司地块,西至龙眠山北路,北至胜利路。
|
59785
|
工业
|
高档布料生产改扩建暨织机整体搬迁项目
|
1.0-1.5
|
50%-65%
|
10%-20%
|
50
|
>1125
|
1954.97
|
391
|
2
|
庆国土出字(2011) 21号
|
位于市开发区新城东区B5地块,东至新兴路,南至元山路,西至方兴路,北至工业北一路
|
63341.12
|
叉车属具制造
|
>0.8
|
>30%
|
<20%
|
>2526
|
1812
|
363
|
||
3
|
庆国土出字(2011) 22号
|
位于市开发区新城东区F1地块,东至一号路,南至沿江路,西至秦潭路,北至三号路
|
58051.77
|
精密铸锻件制造
|
>0.8
|
>30%
|
<20%
|
>2906
|
1707
|
342
|
||
4
|
庆国土出字(2011) 23号
|
位于市开发区新城东区F1地块,东至待出让地块,南至沿江路,西至一号路,北至三号路
|
39979.24
|
汽车零部件制造
|
>0.8
|
>30%
|
<20%
|
>3500
|
1176
|
<, P>
236
|
||
5
|
庆国土出字(2011) 24号
|
市开发区新城东区I1地块,东至环城东路路,南至元铁路防护绿地,西至内环东路,北至用地界址
|
201106.9
|
农产品生产物流中心
|
>0.6
|
>30%
|
<20%
|
|
>547
|
8588
|
1718
|
|
6
|
庆国土出字[2011]25号
|
位于十魏路以南,东至第八中学,西、南至十里村,北至十魏路
|
31180.59(46.77亩)
|
居住
|
\
|
1-1.6
|
≤30%
|
≥30%
|
70
|
\
|
4653.7 (99.5万元/亩)
|
931
|
注:庆国土出字[2011]25号地块面积32743.59平方米,其中出让用地面积31180.59平方米,划拨用地面积1563平方米。划拨用地为市政府廉租房配建,建筑面积为2500平方米(50套,套型面积50平方米),建成后由市政府回购。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拍卖(挂牌 )出让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6月6日至2011年6月15日,到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获取拍卖(挂牌)出让文件。
五、(一)庆国土出字[2011]20、21、22、23、24号五幅工业地块:申请人可于2011年6月6日至2011年6月27日(工作日),到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27日上午11时(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1年6月27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2011年6月 17日至2011年6月 28日11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挂牌地点: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
(二)庆国土出字[2011]25号地块:申请人可于2011年6月6日至2011年6月15日(工作日),到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15日上午11时(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1年6月15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1年6月17日11时在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举办。
特别提示: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至报名截止日,如报名参拍者不足2人时,出让方式由拍卖改为挂牌。,挂牌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竞买资格确认、挂牌时间和地点均同第五项第一条。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庆国土出字(2011)21、22、23、24号地块竞得人须在2011年11月30日前,庆国土出字(2011)20号地块在在2011年9月30日前依法办理完工业项目立项、建设规划、环境评价、企业登记等有关批准手续(非特殊原因未能在该时限内办理完成,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自行废止),才能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踏勘现场,也可要求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工作人员组织现场踏勘。
(3)本次出让的庆国土出字(2011)25号地块规划建设、新公司注册、无偿修路、配建还建房、廉租房等特别要求详见拍卖(挂牌)出让文件,其他详细情况以拍卖(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齐建志 0556-5328584 李若冰 0556-5866032
姚 康 0556-5866046 徐 荣 0556-5191681
账户名称:安庆市财政专项资金
开户行:徽商银行安庆扬子江支行
账号:169,030,102,100,033,7399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