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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5月31日至6月9日公开出让仓山区,金环路与金榕南路交叉口东南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5-11

关键字: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11年第八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编号:榕土让[2011]8号
 
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公开出让福州市城区三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
2011-17号
仓山区,金环路与金榕南路交叉口东南侧
20463平方米(合30.69亩)
住宅用地
 
2.0以上,2.8以下(含2.8)
≤20%
≥30%
应符合义序机场净空控高要求
住宅用地70年
5800
28700
2011-18号
仓山区,洋洽路东侧
22484平方米(合33.73亩)
住宅用地
1.0以上,1.8以下(含1.8)
≤25%
≥30%
建筑总高度应满足机场净空控高要求,且控制在50米以下(含50米),靠近西北侧规划路部分建筑高度应较地块其他区域略低。高层住宅建筑形式应为塔式。
住宅用地70年
2500
12200
2011-19号
仓山区,福厦高速路连接线东侧,三江口高级中学南侧,规划南江滨路北侧,分东、西两幅地块整体出让,总面积400056平方米(合600亩)
东侧地块:133140平方米(合200亩)
住宅用地
1.0以上,3.5以下(含3.5)
≤25%
≥30%
符合控规且满足机场限高要求。
 
住宅用地70年
8800
44000
西侧地块:266916平方米(合400亩)
商服用地(文化娱乐、会议中心、旅游酒店及配套设施)
0.57以下,该地块内旅游酒店建筑面积不超过10万平方米。
 
≤20%
≥30%
商服用地40年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有拖欠工程款及用地行为不良者除外。其中宗地2011-19号地块的申请人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具有文化旅游、主题公园开发经营经验的,均可提出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竞买人须提交经市规划局、市旅游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的旅游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3、竞买人提交的相关材料需经市旅游局资格审核。
三、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宗地2011-17、18号地块申请人应在2011年5月21日至2011年5月3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及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1年5月30日下午5: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等,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89号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八楼,福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经出让人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宗地2011-19号地块申请人应在2011年5月21日至2011年6月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1年6月7日下午5: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提出竞买申请,经出让人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四、出让时间和地点
宗地2011-17、18号地块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定于2011年5月31日上午9时30分在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二层拍卖厅举行;宗地2011-19号地块采用挂牌出让方式,挂牌时间为2011年5月31日至6月9日(包括休息日),竞买登记时间为上述交易期限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其中2011年6月9日截止时间为上午9:30),竞价栏地点设在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一层交易大厅。
五、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宗地2011-17、18号地块竞得人分三期(比例为50%、20%、30%,竞买保证金充抵土地价款)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120日、180日内支付;宗地2011-19地块号竞得人分两期支付地价款,其中50%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竞买保证金充抵土地价款),其余的50% 在达到满足旅游用地实施填沙的施工条件之日起10日内支付。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全称: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账    号:117050100100011778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美元)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全称: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市市中支行
账    号:810010579408091014
    境外竞买人以美元支付保证金的,其缴纳的保证金数额根据人民银行当天公布的汇率换算。
六、其它事项
1、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宗地2011-17、18号地块应分别配建住宅总建筑面积10%的公共租赁房,分为套内面积30、40、50平方米三种户型,配置比例为3:4:3;单套建筑面积要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高层住宅允许增加10%以内);并由市政府指定的单位回购,回购单价按成交时的楼面地价+建安成本(按3000元/平方米计)+3%的利润确定。
3、宗地2011-17、18号地块商品住房套型面积120平方米以下住宅总建筑面积应占该项目内商品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
4、宗地2011-19号地块中旅游用地(西地块)的总投资应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由市规划局、市旅游局组织专家在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时一并审定。西地块中的文化娱乐设施(包括会议中心)应在交地后两个月内开工,确保在2012年国庆节完工并投入运行;东地块及西地块中的旅游酒店在交地后1年内开工,自取得施工许可证后3年内完成主体建设。上述建设项目若未能按期完成,每延期一日,应支付相当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3‰的违约金。旅游用地范围内建筑均不能分割产权并交易。
5、土地竞得后,竞得人应在所在区辖区范围内注册成立其相应的开发公司或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在所在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
6、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物(含人员)的拆迁安置费用,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地段差价、契税、“三金”(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及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
7、受让人可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有关规定向省、市、区有关部门申请立项(或增资、增项)及公司的营业执照,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房地产开发等有关手续。
8、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0591—83372093、83371665
网  址:http:/www.fzgtzyj.gov.cn
          http:/www.landchina.com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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