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当涂县6月29日拍卖出让振兴路西侧,行春路东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当涂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当国土出让告字[2011]6号
经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当土拍2011-8号 | 宗地面积: | 33854.0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提署路南侧,温馨园小区北侧,振兴路西侧,行春路东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3.2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000万元 | ||||||
场地平整: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 基础设施:(包括宗地范围内的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周边各种配套以现状为准。 | |||||||||
起始价: | 12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该宗地为商住用地,住宅70年,商业40年。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土地开发程度: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周边各种配套以现状为准。
2、该地块需回购80511平方米,其中,住宅745户,回购面积约为77585平方米;门市房57套,面积约为2926平方米。住宅和门市回购价统一为4000元/平方米。上述安置房规划设计时必须和县旧城改造征迁拆迁指挥部共同商定设计方案,以确保拆迁户的安置,由政府统一回购,不得对外销售。具体事项在土地成交之时由竞得方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建设合同时明确。代建安置房建设标准必须符合《当涂县丝绸厂地块安置房建设标准》。
3、该地块在行春路与提署路交叉口东南角处,设置一对外开放的街头绿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其他要求详见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4、竞得方需在成交之日起4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5、土地交付:土地成交之日起5个月内交付。
6、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定10日内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按50%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1、土地开发程度: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周边各种配套以现状为准。
2、该地块需回购80511平方米,其中,住宅745户,回购面积约为77585平方米;门市房57套,面积约为2926平方米。住宅和门市回购价统一为4000元/平方米。上述安置房规划设计时必须和县旧城改造征迁拆迁指挥部共同商定设计方案,以确保拆迁户的安置,由政府统一回购,不得对外销售。具体事项在土地成交之时由竞得方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建设合同时明确。代建安置房建设标准必须符合《当涂县丝绸厂地块安置房建设标准》。
3、该地块在行春路与提署路交叉口东南角处,设置一对外开放的街头绿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其他要求详见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4、竞得方需在成交之日起4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5、土地交付:土地成交之日起5个月内交付。
6、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定10日内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按50%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6月09日 至 2011年06月28日 到 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6月09日 至 2011年06月28日 到 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6月28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6月2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6月29日10时00分 在 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截止时,竞买人不足三人,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11年7月6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11年7月6日16时。挂牌时间为2011年6月29日9时至2011年7月11日15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截止时,竞买人不足三人,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11年7月6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11年7月6日16时。挂牌时间为2011年6月29日9时至2011年7月11日15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振兴路20号)
联 系 人:聂先生 孙小姐
联系电话:(0555) 6741229
开户单位:当涂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马鞍山当涂支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当涂县支行
银行帐号:1561601021000237682 20334052100100000177072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振兴路20号)
联 系 人:聂先生 孙小姐
联系电话:(0555) 6741229
开户单位:当涂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马鞍山当涂支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当涂县支行
银行帐号:1561601021000237682 20334052100100000177072
当涂县国土资源局
20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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