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5月19日至6月2日挂牌出让河南岸HNA23-3-1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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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地交(告)字[2011]第17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的规定,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我中心挂牌出让下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二、挂牌竞买时间为2011年5月19日9时至2011年6月2日16时。
挂牌地
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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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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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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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
权总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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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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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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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
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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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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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
证明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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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投资总额(万元)
含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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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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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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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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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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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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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A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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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河南岸HNA23-3-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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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及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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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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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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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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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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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05(其中商业建筑面积≤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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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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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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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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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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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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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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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挂牌起始价为2004万元人民币(土地单价约2348元/m2、楼面价约968元/m2),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缴交竞买保证金2004万元人民币;
2、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3、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6000万元人民币资信证明(不含贷款意向书);
由不同银行(或同一银行不同账号)开具的多张存款资金证明,其相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小时。联合申请的,联合各方开出的存款证明相隔时间也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时间;
4、拖欠政府地价款的单位不得参与竞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5月9日起到本中心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本中心于2011年5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交易大厅举行挂牌答疑会,对本次挂牌的有关事项进行解答并组织竞买人现场参观挂牌地块。
七、申请人可于2011年5月19日9时至2011年6月2日15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向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办理竞买报名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2日15时(指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提交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竞买有关文件资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
九、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按现状挂牌出让,地块场地平整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2、单套建筑面积≤150平方米的住宅建筑面积之和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须≥70%;
3、该宗地开发投资总额不少于7200万元(含地价);
4、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三新南路7号
联系人:余强、时运好
联系电话:(0752)2896213 2896216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
广东省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gd.com
惠州国土资源网:http://land.huizhou.gov.cn
惠州市土地与矿业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现场。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