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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6月29日至7月12日挂牌出让金山湖JSH-C02-01-02号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惠州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6-07

关键字:惠州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惠市地交(告)字[2011]第20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的规定,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我中心挂牌出让下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挂牌地
块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用途
土地使用
权总面积(m2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挂牌起
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资信
证明
(万元)
开发投资总额(万元)
含地价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2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总建筑面积(m2
绿地率(%)
GNA2011-6
惠州市金山湖JSH-C02-01-02号地块
商业及住宅用地
69303.4
69303
≤2.5
≤30
≤173257(其中:商业建筑面积≤17000、住宅建筑面积≤155957、物业服务用房≥300)
≥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16985
16985
20000
61000
  二、挂牌竞买时间为2011年6月29日9时至2011年7月12日16时。
  三、挂牌起始价为16985万元人民币(楼面价约980元/m2、其中:住宅楼面地价约942元/m2,商业楼面地价约1342元/m2,公共设施楼面价约144元/m2),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缴交竞买保证金16985万元人民币;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3、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20000万元人民币资信证明(不含贷款意向书);
由不同银行(或同一银行不同账号)开具的多张存款资金证明,其相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小时。联合申请的,联合各方开出的存款证明相隔时间也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时间;
  4、拖欠政府地价款的单位不得参与竞买;
  5、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单位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6月15日起到本中心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本中心于2011年6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交易大厅举行挂牌答疑会,对本次挂牌的有关事项进行解答并组织竞买人现场参观挂牌地块。
  七、申请人可于2011年6月29日9时至2011年7月12日15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向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办理竞买报名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12日15时(指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提交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竞买有关文件资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
  九、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按现状挂牌出让,现状内有一条7米宽村道和水渠,为满足村民出行,该地块需解决好村民出行问题后方可封堵该村道,水渠如按规划和水利部门意见需改道,由竞得人负责;
  2、该地块内有架空线路,如因该地开发及建设需要迁移,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3、该地块场地平整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4、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清场由政府负责,该地块连接金山大道的市政道路已纳入今年市政道路建设计划,预计2012年修通道路;
  5、为保证建设用地完整性,该地块分两期交地,首期交地面积为68887平方米,剩余416.4平方米待完善手续后交地;
  6、地价款分期支付,竞得人签订《惠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后,保证金中按成交价的10%转为定金,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其余部分转为首期地价款,首期支付第一期交地68887平方米地价款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地价余款在第二期交地416.4平方米交付之日前30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逾期自动解除《成交确认书》,定金不予返还;
  7、一期地块交付时间为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二期地块交付时间为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8、一期地块动工时间为地块交付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二期地块动工时间为地块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竣工时间为地块动工之日起二年内(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9、中小套型的住宅建筑面积之和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须≥70%;
      10、该宗地开发投资总额不少于61000万元(含地价);
      1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三新南路7号
  联系人:余强、时运好
  联系电话:(0752)2896213    2896216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
  广东省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gd.com
  惠州国土资源网:http://land.huizhou.gov.cn
  惠州市土地与矿业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现场。
 
 
 
   二0一一年六月七日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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