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灵璧县7月21日公开出让渔沟镇渔沟中学南侧等两幅地块
关键字:灵璧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灵国土告[2011]06号
经灵璧县人民政府批准,灵璧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
灵2011-11 | 县经济开发区枣林王庄东端 | 7161.7 | 批发零售 | ≤0.3 | ≤25 | ≤20 | 40 | 258 | |
灵2011-12 | 渔沟镇渔沟中学南侧 | 39535 | 商服 | ≤1.2 | ≤0.3 | ≤45 | 40 | 1424 |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6月30日 至 2011年07月20日 到 灵璧县政府综合楼四楼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6月30日 至 2011年07月20日 到 灵璧县政府综合楼四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7月20日18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7月20日19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1年07月21日08时00分 在 灵璧县政府综合楼四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竞买2011—11号地块(加油站项目用地)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其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书或批准证书。
二、 本次出让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20日18时。
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确定该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在竞买期限内,凡符合竞买条件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 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6月30日至2011年7月20日(含休息日)到灵璧县土地资产管理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11年6月30日至2011年7月20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20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7月20日18时后确认其竞买资格并确定出让方式,确定后的出让方式将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竞买人。
五、如本次公开出让方式为挂牌,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11年7月28日18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11年7月28日18时。
六、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出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 挂牌出让时间、地点
1、 挂牌期限:2011年7月21日8时到2011年7月30日10时(含休息日)。
2、 报价时间:挂牌出让的报价自挂牌开始日起每日8时至11时30分和15时至17时30分。
3、 挂牌报价地点:县政府综合楼四楼国土局会议室。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竞买2011—11号地块(加油站项目用地)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其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书或批准证书。
二、 本次出让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20日18时。
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确定该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在竞买期限内,凡符合竞买条件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 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6月30日至2011年7月20日(含休息日)到灵璧县土地资产管理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11年6月30日至2011年7月20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20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7月20日18时后确认其竞买资格并确定出让方式,确定后的出让方式将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竞买人。
五、如本次公开出让方式为挂牌,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11年7月28日18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11年7月28日18时。
六、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出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 挂牌出让时间、地点
1、 挂牌期限:2011年7月21日8时到2011年7月30日10时(含休息日)。
2、 报价时间:挂牌出让的报价自挂牌开始日起每日8时至11时30分和15时至17时30分。
3、 挂牌报价地点:县政府综合楼四楼国土局会议室。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政府综合楼四楼国土局会议室
联 系 人:刘銮州 、张 永
联系电话:15178221251 13955799559
开户单位:灵璧县财政局财政专户(地产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灵璧支行
银行帐号:12-220101040000796
联系地址:县政府综合楼四楼国土局会议室
联 系 人:刘銮州 、张 永
联系电话:15178221251 13955799559
开户单位:灵璧县财政局财政专户(地产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灵璧支行
银行帐号:12-220101040000796
灵璧县国土资源局
2011-6-30
201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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