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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7月21日拍卖出让蒙城北路与汲桥路交口东北角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6-30

关键字: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合国土资公告[2011]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在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出让方式
序号
土地座落
地块编号
四至范围
土地面积(亩)
规划用途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化)率
参考地价    (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
拍卖
1
庐阳工业区蒙城北路与汲桥路交口东北角
庐阳区N1106
东至:灵溪路
143.48
居住
70年
3.0
22%
40%
300(不含契税、印花税)
1亿元
南至:汲桥路
西至:高压走廊
北至:沱河路
2
庐阳工业区蒙城北路以东、荷塘路以南
庐阳区N1107
东至:储备土地
25
商业(4S店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
40年
2.5
 
30%
200(不含契税、印花税)
3000万元
南至:储备土地
西至:蒙城路
北至:荷塘路
3
庐阳工业区阜阳北路与涡阳路交口西北角
庐阳区N1108
东至:阜阳路高架用地
108.71
居住
70年
3.0
22%
40%
450(不含契税、印花税)
1亿元
南至:涡阳路
西至:利辛路
北至:永青路
4
滨湖新区惠园与书香门第交口
滨湖新区BHA-08-3
东至:惠园
53.73
居住
70年
3.0
 
40%
500(不含契税、印花税)
6000万元
南至:书香门第
西至:玉龙路
北至:中山路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竞买登记
  1、竞买人须于2011年6月30日至2011年7月19日到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领取拍卖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19日上午11:30.
  2、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帐为准。
  四、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为2011年7月21日上午9:00
  2、地点为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五、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合肥市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拍卖(挂牌)文件。以上参考地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2、上述拍卖宗地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拍卖(挂牌)文件与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后,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复和土地登记手续。
  4、本次拍卖(挂牌)出让宗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无异议,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将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进行土地登记,并由合肥市人民政府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5、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竞买人数达不到3家,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采取“取消供应”,或采取“挂牌”或“竞价”方式供应。
  6、N1106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N1107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2个月内开工建设,展厅和维修中心要在开工后4个月内竣工,并投入运营;其他配套设施需同步建设,在开工后1年内竣工,并投入运营。若未按期开工、竣工及运营,视为违约,出让人将按每亩100万元标准收取违约金;N1108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后2年半内竣工(以结构封顶为准)。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BHA-08-3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1年内竣工(以结构封顶为准)。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每延期1日,按土地出让金总价的1‰向出让方缴纳违约金。延期开工达半年,终止合同,无偿收回土地。
  7、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8、竞得人承诺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9、竞得人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完成规划方案审批,否则,由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10、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11、容积率等指标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相关规定执行。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阜阳路17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原市委老办公楼四楼),详情请登录合肥市土地市场网www.hftd.gov.cn
  地块咨询电话:庐阳区N1106、N1107、N1108地块
              吴东岩 3859718
              滨湖新区BHA-08-3地块王马晋 3859717
                               吴波 13965078137 
  报名受理电话:宋卫东   2692080、18225889801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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