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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8月15日至8月25日挂牌出让高桥镇秀丰村、联升村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 发布时间:2011-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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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鄞州区高桥镇秀丰村1号居住地块位于鄞州区高桥镇秀丰村、联升村,东面为河流,南面为罗曼风情居住小区,西面到学院路,北面为规划道路。
  二、地块的主要规划指标要求及挂牌地价:
地块
编号
地块
名称
土地
面积
M2
用途
建筑
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出让
年限
(年)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楼面地价
(元/㎡)
2011
CJ41
鄞州区高桥镇秀丰村1号居住地块
A-1
9427
商务金融
≤42%
1.3
 ≤2.9
≥20%
40
1000
1305
A-2
869
B-1
30300
城镇
住宅
≤32%
1.0
 ≤2.1
≥30%
住宅70商业40
6000
3050
B-2
3078
  三、参加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的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在竞得后2个月内必须在宁波市鄞州区注册法人企业。
  详细资料和具体条件见挂牌出让文件和控制文本,并以其为准。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五、出让文件购买:竞买手续按出让文件规定办理,请于2011年7月28日至2011年8月23日(工作时间)到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鄞州新城区惠风东路228号6楼,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办公大楼内)购买挂牌出让文件。联系电话: 0574-28855609
  六、竞买资格申请及保证金缴纳:申请人提交竞买资格申请,确认竞买资格后应到出让文件指定的地点缴纳竞买保证金,同时提交承诺书(承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23日下午15:00时前。联系电话:0574-28855613
  七、挂牌竞价及现场竞价:申请人可于2011年8月15日至2011年8月25日(工作时间)到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参加挂牌竞价。在挂牌竞价截止时,若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的则进入现场竞价程序,现场竞价于2011年8月26日下午2:30开始(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
                              201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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