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8月16日拍卖出让河清路与仁和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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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国土拍告字[2011]14号
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年)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芜201114 | 河清路与仁和路交叉口东南侧 | 164492 | 住宅 | <2.4 | ≥25 | <25 | 70 | 63500.00 | 12700 | 10 |
备注:(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二)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若转为挂牌出让,加价幅度为10万元整数倍。(三)建设工期:该地块总建设工期为36个月,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整个地块年度开发建设进度为:第一年度开工建设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40%;第二年度竣工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40%,前6个月内新增开工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60%;第三年度全部竣工。总建设工期和各年度建设工期全部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四)付款方式:该地块分二期付款,总付款期限为12个月,其中第一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50%土地出让金并签订《出让合同》;第二期:自《出让合同》签订12个月内付清余款。(五)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1270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其中85%计10800万元可冲抵第一期土地出让金;剩余15%计1900万元转作建设工程保证金,其中:项目开工建设工期保证金500万元,年度开发量建设保证金760万元,整个项目竣工建设保证金640万元。工程按期开工、按时完成年度开发量和整个项目竣工后,分别全额退还项目开工、年度开发量及整个项目建设工期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3‰的比例进行扣减,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后足额追缴。(六)其他: 1、竞买人注册资本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 2、商业建筑面积控制在80000—100000平方米,应沿仁和路集中布置,商业持有经营面积不低于60%。 3、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4、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新注册成立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7月28日 至 2011年08月15日 到 芜湖市黄山东路山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窗口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7月28日 至 2011年08月15日 到 芜湖市黄山东路山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8月15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8月15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8月16日16时00分 在 芜湖市招标采购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芜湖市黄山东路山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窗口
联 系 人:章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2963073、5992162
开户单位: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芜湖市黄山东路山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窗口
联 系 人:章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2963073、5992162
开户单位: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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