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开化县8月19日招标出让工业园区民工公寓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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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土告字[2011]第 8号
经开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开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招标方式出让开化县工业园区民工公寓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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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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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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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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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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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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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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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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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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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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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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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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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工业园区民工公寓(张家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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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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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容积率≤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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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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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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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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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住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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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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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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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招标地块规划指标详见开化县城乡规划办公室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二、投标人资格及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可申请参加(在全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禁止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投标。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经评标小组根据各项综合评分总得分(即技术标得分加上商务标得分)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本期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8月2日至2011年8月17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到开化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获取招标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有关项目招标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17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到开化县招投标中心三楼办事大厅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8月15日至2011年8月17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到开化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提交书面申请(节假日除外),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17日下午5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8月18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投标资格。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人的,本期招标活动终止。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活动的投标地点为开化县招投标中心五楼开标厅(开化县江滨南路5号)。技术标(文件)和商务标(文件)于2011年8月19日上午9:00时前递交。2011年8月19日上午9:00时在开化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厅开标。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期招标出让地块内所有建设的住宅及商业用房(房屋总建筑面积以30731平方米为准),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后在一个月内由开化县人民政府指定开化县三江生态投资有限公司按照均价2800元/平方米的价格整体回购,该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移交。具体回购内容详见开化县工业园区民工公寓项目招标文件。
2. 本次招标设有底价且不允许邮寄投标文件。
八、银行账户与联系方式。
汇入帐号:开化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专户
工商银行:1209290129031300281
农业银行:7801010400084940000313002
中国银行:385758361681313002
建设银行:33001687435059313002
信用联社:201000075953401003002
联系人:江军华(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
联系电话:0570-6010155
张志福(国土局利用科)
联系电话:0570-6013312
九、本公告等资料请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开化县国土资源局网站(www.khgt.gov.cn)查询。
开化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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