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国土拍告字[2010]第1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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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新六大道与赤铸山东路交叉口南侧地块(1011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 年 4月21日至 2010年 5月10日,到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0 年 4 月 21日至 2010 年 5月10日,到 芜湖市政通路66号(市政府政务中心A区3楼市国土局土地利用管理科)_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 5 月10日 16:00 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 年 4月21日至 2010年 5月10日,到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0 年 4 月 21日至 2010 年 5月10日,到 芜湖市政通路66号(市政府政务中心A区3楼市国土局土地利用管理科)_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 5 月10日 16:00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 年 5 月 10日 17:3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芜湖市招标采购中心;拍卖时间定于2010年5月11日16:00时;若报名不足三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定于2010年5月11日8:00时至2010年5月24日17:00时;在挂牌期间,至2010年5月21日16:00时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10年5月21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七、其他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若转挂牌出让,加价幅度为100万元整数倍。
(三)建设工期:该地块总建设工期为36个月,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整个地块年度开发建设进度为:第一年度完成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20%,第二年度完成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40%,第三年度全部完工。总建设工期和各年度建设工期全部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付款方式:该地块分三期付款,总付款期限为12个月,其中第一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至签订《出让合同》之前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50%;第二期:自《出让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再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20%;第三期:自《出让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付清余款。
(五)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618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其中85%计5250万元可冲抵土地出让金,其中:2600万元可冲抵第一期土地出让金,剩余2650万元冲抵最后一期土地出让金;剩余15%计930万元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其中:项目开工建设工期保证金130万元,年度开发量建设保证金490万元,整个项目竣工建设保证金310万元。工程按期开工、按时完成年度开发量和整个项目竣工后,分别全额退还项目开工、年度开发量及整个项目建设工期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3‰的比例进行扣减,直至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
八、A地块北侧要求设计穿赤铸山东路的地下人行通道,并同步实施,由受让人承担建设费用,建成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后无偿移交政府。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芜湖市政通路66号(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联系电话: 3121610、5992119
联 系 人: 张先生、李小姐
开户单位: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 浦发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帐 号:11001-2221001083(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二)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若转挂牌出让,加价幅度为100万元整数倍。
(三)建设工期:该地块总建设工期为36个月,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整个地块年度开发建设进度为:第一年度完成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20%,第二年度完成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40%,第三年度全部完工。总建设工期和各年度建设工期全部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付款方式:该地块分三期付款,总付款期限为12个月,其中第一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至签订《出让合同》之前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50%;第二期:自《出让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再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20%;第三期:自《出让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付清余款。
(五)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618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其中85%计5250万元可冲抵土地出让金,其中:2600万元可冲抵第一期土地出让金,剩余2650万元冲抵最后一期土地出让金;剩余15%计930万元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其中:项目开工建设工期保证金130万元,年度开发量建设保证金490万元,整个项目竣工建设保证金310万元。工程按期开工、按时完成年度开发量和整个项目竣工后,分别全额退还项目开工、年度开发量及整个项目建设工期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3‰的比例进行扣减,直至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
八、A地块北侧要求设计穿赤铸山东路的地下人行通道,并同步实施,由受让人承担建设费用,建成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后无偿移交政府。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芜湖市政通路66号(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联系电话: 3121610、5992119
联 系 人: 张先生、李小姐
开户单位: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 浦发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帐 号:11001-2221001083(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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