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土资告〔2009〕97号慈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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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土资告〔2009〕97号
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慈土储(城区)77#-1地块位于古塘街道,东至新庵江、南至城区77#-2地块、西至青少年宫北路、北至科技路。
(二)商都二期地块位于白沙路街道,东至城区0914#地块、南至规划一号路、西至新城大道、北至商都一期。
(三)慈土储(新浦)0813#地块位于新浦镇,东至规划路、南至荣誉村耕地、西至规划路、北至新胜路。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土地用途、出让年限、起始价总价及竞买保证金等如下:
地块编号 |
出让面积(M2)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规划 性质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开发程度 |
起始价 总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慈土储(城区)77#-1地块 |
49106 |
≤30 |
1.5-2.0 |
30 |
商住办公 |
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批发零售用地及商务金融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现状 |
7366 |
1470 |
商都二期地块 |
14542 |
40-50 |
4.0-6.0 |
10 |
商住 |
批发零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批发零售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现状 |
20574 |
4110 |
慈土储(新浦)0813#地块 |
2667 |
≤35 |
≤0.35 |
≥20 |
交通设施用地 |
批发零售用地(加油站) |
40年 |
现状 |
277 |
50 |
注:上述宗地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详细规划要求以出让宗地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竞买人资格
(一)慈土储(城区)77#-1地块:2008年度浙江省软件业前十强(由市科技局审定)、并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或其子公司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二)商都二期地块:宁波市内设立的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人民币)的工业品市场经营企业,且其所经营的市场获得过2008年度宁波市商品市场“十强企业”称号(以宁波市贸易局文件为准),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慈土储(新浦)0813#地块:具有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同意迁建加油站项目文件的企业,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外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月4日至2010年1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缴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费200元。
六、申请人可于2010年1月11日至2010年1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国土交易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财务窗口交纳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26日下午3:3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月26日下午3: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实施全程监管。挂牌时间为:2010年1月15日至2010年1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宗地范围内(包括地上、地下)的电力线、通信线、管网等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税费均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二)慈土储(城区)77#-1地块:
1、项目竣工后,政府以5200元/平方米(依照成本价+税费+5%的利润以内的原则暂定,今后可根据建安工程造价的浮动幅度适当调整)的价格回购13000-15000平方米办公用房,并以每只12万元左右的价格按规划配置标准回购地下车位。
2、竞得人出售房产必须按以下四限原则(最终由创新园建设领导小组确定):
(1)限制销售价格:研发办公用房5000-5350元/平方米、商品住宅8000-9000元/平方米、商业8500-9500元/平方米。地下车位按规划要求等比例搭售,每个12万元左右。
(2)限制销售对象:商品住宅结合研发办公用房面向入园企业或慈溪市高新技术人才销售;研发办公用房面向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大院名校技术转移中心、科技服务机构、IT等研发孵化企业销售。
(3)限制使用功能:研发办公用房必须用于研发、IT等孵化及产业化、科技中介服务等。
(4)限制转让功能:购买研发办公用房的企业和单位在购买满五年后方可整体转让。
3、竞得人的自有用房不得少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
(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交纳竞买保证金要求:竞买单位以本单位开出的转帐支票或汇票形式上交。必须实时清算,不收现金,分公司开出的一律不收。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买人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付款期限:
1、慈土储(城区)77#-1地块:竞得人在挂牌成交之日起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2、商都二期地块、慈土储(新浦)0813#地块:竞得人在挂牌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六)动工及竣工时间:
1、慈土储(城区)77#-1地块: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开发建设期限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2、商都二期地块、慈土储(新浦)0813#地块: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开发建设期限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三十个月。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浒山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二楼)
联系电话:0574-63829993 联系人:郑先生
监管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574-63989921
开户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帐 号: 7336210182600034034
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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