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8月21日至8月30日挂牌出让内环路南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徽州区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徽国土告字[2011]06号
经徽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徽州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年)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徽国土(2011)03号 | 徽州区过境路北侧 | 8624 | 科教 | ≤1.2 | ≥35 | ≤25 | 50 | 304 | 80 | 25.827 |
徽国土(2011)15号 | 徽州区慈张线西南侧 | 17134 | 商服 | ≤1.6 | ≥30 | ≤35 | 40 | 2210.286 | 600 | 51.402 |
徽国土(2011)23号 | 徽州区内环路南侧 | 84551.86 | 住宅 | ≤2 | ≥30 | ≤20 | 70 | 10780.36 | 3000 | 634.14 |
备注:徽国土(2011)03号: 宗地出让成交价款不含地上建筑物的价值。
徽国土(2011)15号: 1、住宅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48%,其中商服(文化娱乐)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2、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不低于住宅供地总量的2%,建成后无偿交给政府。3、建筑控制层数11层以下(含),沿慈张线建筑层数不得超过3层。
徽国土(2011)23号: 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43%,其中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徽国土(2011)15号: 1、住宅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48%,其中商服(文化娱乐)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2、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不低于住宅供地总量的2%,建成后无偿交给政府。3、建筑控制层数11层以下(含),沿慈张线建筑层数不得超过3层。
徽国土(2011)23号: 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43%,其中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8月01日 至 2011年08月28日 到 徽州区国土资源局四楼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8月01日 至 2011年08月28日 到 徽州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8月28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8月2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徽州区国土资源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徽国土(2011)03号 号地块:2011年08月21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08月30日17时00分 ;
徽国土(2011)15号 号地块:2011年08月21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08月30日17时00分 ;
徽国土(2011)23号 号地块:2011年08月21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08月30日17时00分 ;
徽国土(2011)03号 号地块:2011年08月21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08月30日17时00分 ;
徽国土(2011)15号 号地块:2011年08月21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08月30日17时00分 ;
徽国土(2011)23号 号地块:2011年08月21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08月30日17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并且其行为不满三年的,不得申请:
①此前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投资建设的;
②此前曾取得土地但至今仍违约拖欠土地成交款的;
③有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
④有非法转让土地行为的;
⑤恶意串通参与土地竞价出让行为的;
⑥有被依法收回闲置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凡属上述行为之一的情形除出让人不予通过申请资格外,竞买人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次出让地块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四)竞买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五)竞买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将足额的竞买保证金交入我局指定的账户,经确认全部进账后方视为有效交纳,我局不接受现金交付。
(六)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七)用地者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除向社会公示外,并限制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八)土地出让价款不含契税及其他行政规费,按现行相关规定由竞得人另行交纳。
(九)区国土资源局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需与竞得人另行签订《经营性用地补充合同》,明确相关土地供后监管处罚标准及措施。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并且其行为不满三年的,不得申请:
①此前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投资建设的;
②此前曾取得土地但至今仍违约拖欠土地成交款的;
③有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
④有非法转让土地行为的;
⑤恶意串通参与土地竞价出让行为的;
⑥有被依法收回闲置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凡属上述行为之一的情形除出让人不予通过申请资格外,竞买人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次出让地块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四)竞买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五)竞买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将足额的竞买保证金交入我局指定的账户,经确认全部进账后方视为有效交纳,我局不接受现金交付。
(六)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七)用地者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除向社会公示外,并限制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八)土地出让价款不含契税及其他行政规费,按现行相关规定由竞得人另行交纳。
(九)区国土资源局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需与竞得人另行签订《经营性用地补充合同》,明确相关土地供后监管处罚标准及措施。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徽州区岩寺镇文峰路43号
联 系 人:姚先生、郑先生
联系电话:0559-3582314、13965503448
开户单位:黄山市徽州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徽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徽州支行、中国银行黄山分行徽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徽州支行
银行帐号:34001696208050354251、1310094129024919587、04783708093001、12760001040000562
联系地址:徽州区岩寺镇文峰路43号
联 系 人:姚先生、郑先生
联系电话:0559-3582314、13965503448
开户单位:黄山市徽州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徽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徽州支行、中国银行黄山分行徽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徽州支行
银行帐号:34001696208050354251、1310094129024919587、04783708093001、12760001040000562
徽州区国土资源局
20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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