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土资告〔2010〕141号慈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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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十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文化商务区01-B地块东至文化商务区01-E地块、南至文化商务区01-C地块、西至新城大道、北至文化商务区01-A地块。
(二)文化商务区01-C地块东至文化商务区01-D地块、南至规划商务街、西至新城大道、北至文化商务区01-B地块。
(三)文化商务区01-D地块东至规划中央大街、南至规划商务街、西至文化商务区01-C地块、北至文化商务区01-E地块。
(四)文化商务区01-E地块东至中央大街、南至文化商务区01-D地块、西至文化商务区01-B地块、北至文化商务区01-A地块。
(五)文化商务区11-A地块东至文化商务区11-C地块、南至文化商务区11-B地块、西至新城大道、北至规划科技路。
(六)文化商务区11-B地块东至文化商务区11-C地块、南
至规划商务街、西至新城大道、北至文化商务11-A地块。
(七)文化商务区19-B1地块东至新城大道、南至文化商务区19-B2地块、西至五灶江、北至文化商务19-A地块。
(八)文化商务区19-B2地块东至新城大道、南至文化商务区19-B3地块、西至五灶江、北至文化商务19-B1地块。
(九)文化商务区19-B3地块东至新城大道、南至文化商务区19-B4地块、西至五灶江、北至文化商务19-B2地块。
(十)文化商务区19-B4地块东至新城大道、南至文化商务区19-B5地块、西至五灶江、北至文化商务19-B3地块。
(十一)文化商务区19-B5地块东至新城大道、南至规划清水湾路、西至五灶江、北至文化商务19-B4地块。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土地用途、出让年限、起始价总价及竞买保证金等如下:
地块编号 |
出让面积(M2)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规划 性质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开发程度 |
起始价 总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文化商务区01-B地块 |
8938 |
≤50 |
3.1-3.58 |
≥5 |
办公 商业 |
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40年 |
现状 |
3200 |
640 |
文化商务区01-C地块 |
9191 |
≤40 |
2.7-3.0 |
≥5 |
办公 商业 |
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40年 |
现状 |
2758 |
550 |
文化商务区01-D地块 |
7950 |
≤40 |
2.7-3.0 |
≥5 |
办公 商业 |
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40年 |
现状 |
2385 |
470 |
文化商务区01-E地块 |
8951 |
≤50 |
3.1-3.5 |
≥5 |
办公 商业 |
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40年 |
现状 |
3133 |
620 |
文化商务区11-A地块 |
7416 |
≤40 |
4.0-4.5 |
≥5 |
办公 商业 |
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40年 |
现状 |
3338 |
660 |
文化商务区11-B地块 |
7375 |
≤40 |
4.0-4.5 |
≥5 |
办公 商业 |
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40年 |
现状 |
3319 |
660 |
文化商务区19-B1地块 |
5144 |
≤35 |
2.7-3.0 |
≥15 |
办公 商业 |
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40年 |
现状 |
1544 |
310 |
文化商务区19-B2地块 |
6188 |
≤35 |
3.1-3.5 |
≥15 |
办公 商业 |
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40年 |
现状 |
2166 |
430 |
文化商务区19-B3地块 |
6575 |
≤35 |
2.7-3.0 |
≥15 |
办公 商业 |
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40年 |
现状 |
1973 |
390 |
文化商务区19-B4地块 |
5951 |
≤35 |
2.7-3.0 |
≥15 |
办公 商业 |
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40年 |
现状 |
1786 |
350 |
文化商务区19-B5地块 |
6741 |
≤35 |
2.7-3.0 |
≥15 |
办公 商业 |
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40年 |
现状 |
2023 |
400 |
注:上述宗地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详细规划要求以出让宗地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竞买人资格
具有与慈溪市文化商务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签订的投资协议书的企业,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四、申请人(含成立新公司开发的其他股东也必须是符合以下相应地块签约条件的企业)与慈溪市文化商务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签订投资协议书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文化商务区01-B、01-D、11-B、19-B5地块: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以外的企业,其中慈溪市内企业必须具有2009年6月30日前在慈溪市已缴纳过税收的证明。
(二)文化商务区01-C、19-B1地块:慈溪市异地商会会员企业(慈溪市上海商会会员企业除外)。
(三)文化商务区11-A地块:已上市、拟上市或金融服务业企业 (以慈溪市金融办认定为准) 。
(四)文化商务区01-E地块:工商登记注册住所在杭州湾新区的工业企业。
(五)文化商务区19-B2地块: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或国家农业龙头企业。
(六)文化商务区19-B3、19-B4地块:建筑业企业或房地产企业。
五、申请人与慈溪市文化商务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签订投资协议书的时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29日至2010年5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缴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费200元。
七、申请人可于2010年5月6日至2010年5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国土交易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财务窗口交纳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9日下午4: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5月19日下午4: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实施全程监管。挂牌时间为:2010年5月10日至2010年5月21日(包括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慈溪市市外企业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在慈溪市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申请人及成立新公司开发的股东在新公司的出资比例(申请人股份必须占50%以上)并在竞得土地后1个月内成立等内容。
(二)慈溪市内企业竞得土地使用权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也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申请人及成立新公司开发的股东在新公司的出资比例(申请人股份必须占50%以上)并在竞得土地后1个月内成立等内容。
(三)申请人只能限报一宗土地。
(四)出让宗地范围内(包括地上、地下)的电力线、通信
线、管网等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税费均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五)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交纳竞买保证金要求:竞买单位以本单位开出的转帐支票或汇票形式上交。必须实时清算,不收现金,分公司开出的一律不收。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买人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付款期限:竞得人在挂牌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八)动工及竣工时间:
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开发建设期限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三十个月。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塘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二楼)
联系电话:0574-63829993 联系人:郑先生
投资协议书签订咨询电话:0574-63989015 联系人:陈先生
监管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574-63989921
开户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帐 号: 7336210182600034034
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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