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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土资告〔2010〕116号慈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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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五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慈土储(城区)0921#地块位于白沙路街道,东至立大绍河、南至北二环东延西侧综合改造一期工程、西至北二环东延西侧综合改造一期工程、北至北二环路。

  (二)慈土储(城区)0903#地块位于浒山街道,东至护城河、南至奔驰大厦、西至南门大街、北至规划绿地。

  (三)慈土储(宗汉)07004#地块位于宗汉街道,东至新界村宅基地、南至新界村宅基地、西至宗汉0903#地块、北至梵石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文化商务区15#-B地块位于白沙路街道,东至四灶江、南至北三环东路、西至规划中央大道、北至文化商务区15#-A地块。

  (五) 慈土储(庵东)0903#地块,东至庵余路、南至市华侨搪瓷厂、西至市华侨搪瓷厂、北至河及道路。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土地用途、出让年限、起始价总价及竞买保证金等如下:

地块编号

出让面积(M2)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规划 性质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开发程度

起始价 总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万元)

  慈土储(城区)0921#地块

36579

≤24.6

1.3-2.81

30

商业

住宅

批发零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批发零售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现状

1387

270

  慈土储(城区)0903#地块

1858

≤50

1.2-1.8

≥20

商业金融业用地

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40年     

现状

918

180

  慈土储(宗汉)07004#地块

2620

≤28

≤1.2

≥35

住宅

城镇住宅用地

70年

现状

531

100

  文化商务区15#-B地块

8465

 

 

 

商业服务业

其他商服用地(地下停车场)

40年

现状

571

110

  慈土储(庵东)0903#地块

2537

35-40

1.0-1.3

≥20

商业

商务金融用地

40年

现状

352

70

  注:上述宗地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详细规划要求以出让宗地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竞买人资格

  (一)慈土储(城区)0921#地块:具有与慈溪市人民政府签订的该项目投资开发协议书的企业,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二)慈土储(城区)0903#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慈土储(宗汉)07004#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或具有慈溪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允许参与该地块竞买证明的企业,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四)文化商务区15#-B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五)慈土储(庵东)0903#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具有金融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3月5日至2010年3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缴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费200元。

  六、申请人可于2010年3月12日至2010年3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国土交易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财务窗口交纳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29日下午3:3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3月29日下午3: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实施全程监管。挂牌时间为:2010年3月18日至2010年3月31日(包括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慈土储(城区)0921#地块项目用地为保障性住房用地。项目完成后,建设用地使用权由慈溪市人民政府以原出让价收回(不计息)。

  (二)慈土储(城区)0903#地块:

  1、奔驰大厦的水电等配套设施现还保留在该地块内,竞得人拆除前必须先解决奔驰大厦临时用水、用电。

  2、该项目地下室需为奔驰大厦配套建设不小于220立方米水池一座及泵房,内设消防、生活水池各一只,生活水池采用不锈钢内配水箱。水池及泵房由竞得人代建,工程建安费按预算经审计后的价格一次性确定,由奔驰大厦所有者支付给竞得人。水池及泵房所有权归奔驰大厦所有者,使用年限同该地块出让年限一样,所涉土地使用权归竞得人。

  3、该项目地下车库需与北侧公共地下车库约450平方米共同设计,共同建设,并由竞得人为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北侧公共地下车库建安费按预算经审计后的价格一次性确定,由建设投资集团支付给竞得人。

  4、该项目底层商业用房用于市农业银行西南侧地块的被拆商业房的安置,并由竞得人落实好该地块的拆迁安置工作。

  5、上述事项具体由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旧城办和竞得人共同商定。

  (三)出让宗地范围内(包括地上、地下)的电力线、通信线、管网等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税费均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四)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要求:竞买单位以本单位开出的转帐支票或汇票形式上交。必须实时清算,不收现金,分公司开出的一律不收。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买人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付款期限:竞得人在挂牌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动工及竣工时间:

  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开发建设期限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三十个月。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浒山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二楼)

  联系电话:0574-63829993        联系人:郑先生

  监管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574-63989921

  开户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帐    号: 7336210182600034034

  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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