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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浦江县9月8日至9月19日挂牌出让永在大道以西、一点红大道以北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8-19

关键字: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浦国土告字〔2011〕9号
  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捷士达区块工业用地(七)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投资强度(万元/亩)
规划指标要求
产业类型
起始价(元/m2)
竞买保证金(万元)
出让方式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捷士达区块工业用地(七)地块
浦江经济开发区(永在大道以西、一点红大道以北)
40633
工业用地(M1)
50年
大于200
1.2~3.0
30%~55%
18%~20%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40(设有底价)
1000
挂牌

  二、竞买要求:(1)经县发改、经贸部门建设项目准入资格审查同意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2)项目须为第十届“浙洽会”内资签约项目。投资单位必须为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6000万元;(3)该宗地块上的在建工程按评估价由受让单位承担;(4)报名时申请人必须承诺投产后年纳税额15万元人民币/亩以上,承诺投产后年产值300万元人民币/亩以上;(5)竞得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1年8月19日至2011年9月7日,到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江滨中路56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9月8日8时30分至2011年9月15日16时(节假日照常上班),到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江滨中路56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出让文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9月15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江滨中路56号);挂牌时间:2011年9月8日8时30分至2011年9月19日16时(节假日照常上班)。

  七、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该地块以现状土地条件交地,一旦合同签订,土地出让金全部缴清,即为交付土地完毕。

  本次出让宗地四至已埋好界桩,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浦江县江滨中路56号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9)84114280

  联 系 人:唐丽燕

  竞买保证金缴入账号:33001677435056001888,

  开户单位:浦江县财政局;

  开户行:浦江县建行营业部;

  土地出让金缴入建设银行浦江县支行国库专户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201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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