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9月28日至10月18日挂牌出让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内一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惠州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惠仲地交(告)[2011]21号
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年)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GDJ2011-10 | 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 | 20124 | 住宅 | ≤2.4 | ≥30 | ≤25 | 70 | 2433 | 2433 | 10 |
备注: 总建筑面积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4830㎡;中小套型的住宅建筑之和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须不小于70%。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地块东南侧为已平整的空地、西南侧为规划科技大道南(42米宽)、东北、西北侧均为规划道路(18米宽)。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GDJ2011-10号地块的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缴交竞买保证金2433万元人民币;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融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不少于1.2亿元人民币的资金证明文件。
(二)竞买GDJ2011-11号地块的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提交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或者国家、广东省、惠州市发改部门)出具的优先发展产业项目(数字移动通信、网络设备制造项目)文件;
2、缴交竞买保证金1766万元人民币;
3、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4、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融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不少于2.5亿元人民币的资金证明文件;
(三)竞买GDJ2011-12号地块的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提交区科技创新局(或者国家、广东省、惠州市发改部门)出具的优先发展产业项目(特种天然纤维产品加工项目)文件;
2、缴交竞买保证金1163万元人民币;
3、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融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73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证明文件。
(四)竞买GLL2011-01号地块的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缴交竞买保证金559万元人民币;
2、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
3、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融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证明文件。
拖欠政府地价款、闲置用地的单位不得参与上述任何一宗用地的竞买。
由不同银行(或同一银行不同账号)开具的多张存款资金证明,其相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小时。联合申请的,联合各方开出的存款证明相隔时间也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时间。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9月15日 至 2011年10月17日 到 惠州仲恺高新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9月28日 至 2011年10月18日 到 惠州仲恺高新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8日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0月18日15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惠州仲恺高新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DJ2011-10 号地块:2011年09月28日09时00分 至 2011年10月18日16时00分 ;
GDJ2011-10 号地块:2011年09月28日09时00分 至 2011年10月18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上述四宗用地按现状挂牌出让,其中GLL2011-01号宗地地上建筑物由竞得人按评估价1673.8048万元人民币直接补偿给建筑物权利人;
2、GDJ2011-11号、GDJ2011-12号地块项目竣工验收时,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集约用地指标和非优先发展产业的,用地单位必须按规定补交地价,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3、竞得人除缴交成交地价款外,还需缴交交易服务费、契税等有关税费;
4、挂牌时间截止时,有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上述四宗用地按现状挂牌出让,其中GLL2011-01号宗地地上建筑物由竞得人按评估价1673.8048万元人民币直接补偿给建筑物权利人;
2、GDJ2011-11号、GDJ2011-12号地块项目竣工验收时,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集约用地指标和非优先发展产业的,用地单位必须按规定补交地价,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3、竞得人除缴交成交地价款外,还需缴交交易服务费、契税等有关税费;
4、挂牌时间截止时,有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陈江大道中106号惠州仲恺高新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陈本强
联系电话:0752-3271607
开户单位:惠州仲恺高新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惠州陈江御景支行
银行帐号:2008 0315 2900 0036 475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陈江大道中106号惠州仲恺高新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陈本强
联系电话:0752-3271607
开户单位:惠州仲恺高新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惠州陈江御景支行
银行帐号:2008 0315 2900 0036 475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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