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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土资告字[2009]02号市经济开发区中横村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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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土资告字[2009]02
 
  经奉化市人民政府批准,奉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市经济开发区中横村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已建成的地上建筑物同时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出让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投资强度
人民币
(万元/亩)
保证金
人民币
(万元)
起始价
人民币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78671
工业
≥1.0且
<2.0  
<45%
20%
50
≥150
300
1637
(不包括地上建筑物)

 
  二、地块概况:
 
  中横村地块位于市经济开发区四明东路228号,东至华扬铝业公司,南至四明东路,西至开源路,北至汇明路。该地块已建地上建筑物面积约7万平方米,总价约7114万元,地块成交后,该地上建筑物必须由宁波先豪塑胶模具有限公司转让给竞得人,相关税费按规定缴纳。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竞买报名时先由地块所在地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对竞买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办理项目准入意见书、签订投资协议书,并报市工业用地招拍挂领导小组确认。竞买人凭上述资料到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竞买对象:凡注册资本在850万美元以上,从事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制造,塑胶制品制造加工的外商独资企业,均可参加竞买。
 
  五、奉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人为奉化市国土资源局。
 
  六、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挂牌出让竞买活动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八、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挂牌出让竞买活动会议召开前,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符合竞买条件的,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证处在挂牌出让竞买活动会议召开前当场确认其资格。    
 
  九、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分别设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
 
  十、报名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至时间为2009年3月25日上午11时(以银行到帐为准)。
 
  十一、挂牌起止时间:2009年3月25日下午1时30分至2009年4月3日下午2时止,在挂牌出让截止时间前,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现场竞买地点设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付款地点、银行帐户、报名地点:
 
  付款地点:  茗山路269号市国土资源局5楼土地储备中心
 
  收款单位:  奉化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 户 行:  农业银行城北分理处     
 
  帐    号: 39661001040000414      
 
  报名地点:  南山路151号5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3月25日上午11时止
 
  联系电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4-88589815
 
  市土地储备中心       0574-88581935
   
  联 系 人: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徐先生
 
  市土地储备中心       叶女士
 
 
 
 
 
奉化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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