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海县11月24日至12月8日挂牌出让桃源街道隔水洋北侧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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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土挂[2011]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宁海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概况和主要指标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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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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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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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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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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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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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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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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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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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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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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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桃源街道隔水洋北0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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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桃源街道隔水洋村北、北斗北路西、民生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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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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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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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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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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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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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不足部分可以补缴异地绿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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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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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桃源街道隔水洋北0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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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桃源街道隔水洋村北、北斗北路东、民生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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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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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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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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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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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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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不足部分可以补缴异地绿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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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出让地块须按照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实施。
二、挂牌地块出让起挂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本次挂牌地块的起挂价均为楼面地价1800元/㎡,每次加价幅度均为楼面地价3元/㎡或其整数倍,隔水洋北01地块竞买保证金为1400万元,隔水洋北02地块竞买保证金为2800万元。
三、竞买人范围及资格:
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竞买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竞买人应当单独申请。
四、申请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有意竞买者可于2011年11月15日起(工作日)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领有关挂牌出让文件,并于2011年11月22日到2011年12月6日(工作日)16:00时止,带有效证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账号:39752001040010207。
四、接受竞买报价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11年11月24日
截止时间:2011年12月8日15:00时(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同一宗地块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已报价的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七、其它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
八、宁海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及《竞买须知》有解释权。
联系人:冯青春 联系电话:0574-65206695
章定远 0574-65225010
宁海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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