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11月22日至12月8日挂牌出让鹿城区灰桥浦与望江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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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1〕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将挂牌出让温州市鹿城区江滨路鹿城段18、19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坐落位置、面积及用途: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为位于温州市鹿城区灰桥浦与望江路交叉口西南侧地段,土地面积约为18254平方米(折合27.3810亩),另公共绿化带2566平方米(3.8490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位置和四至范围以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测绘的G2011-049号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地块规划容积率≥1.0且<3.05;规划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80米;绿地率≥35%;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55669平方米(含社区中心≥1160平方米)。
上述出让地块净用地面积以及道路、绿化带等公共用地面积以出让地籍图为准,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有关详细资料另行提供。
二、土地出让年限:70年。
三、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四、挂牌出让地块起始价:110500万元人民币。起始价和竞得价已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但不包括单独计容积率指标的地下建筑和地下商品车库(位)的地价款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单独计算容积率指标的地下建筑面积按成交楼面地价另计地价。不计入容积率总指标的建筑面积不计地价(包括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必备设备用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用于转让或出租的地下商品机动车位另计地价。
五、参加竞买对象:开发资质在三级(含)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开发企业会同其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联合参加上述地块竞买的,具备上述资质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占投资比例不得少于51%。竞买前应当事先递交联合竞买协议,并以具备上述资质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义参加竞买,竞得后按照联合竞买协议约定在鹿城区按规定注册成立具有相应开发资质的公司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竞得地块进行开发。
竞买人如为温州市鹿城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鹿城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六、竞得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定及建设要求:
1、开发建设规模不得超过规划设计条件规定的指标。
2、无偿提供社区活动中心不少于1160平方米(计入总容积率指标),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温州市房产管理局。
3、地块的地下空间首先要确保和满足人防等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需要。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公共配套设施用房外,其余建筑面积单独计算地下容积率指标。单独计算地下容积率指标的建筑面积地价款按成交楼面价在项目复核验收时计算收取。
4、非兼容的地下机动车位可由竞得人转让或出租,并按规定另行收取地价款。具体缴纳方式如下:(1)单价:1282元/平方米;(2)缴纳方式:根据规划部门审批的项目设计方案中地下室面积减去结建人防面积预收取该部分地价款;工程竣工后按规划部门实际核定的建筑面积以上述单价标准结算地价款。
5、有关建筑面积指标计算按温政办〔2011〕62号文规定执行,项目竣工后实测建筑面积超出规划许可指标的,按温政办〔2010〕45号文执行。
七、报名日期及有关规定:申请竞买的单位应当在2011年11月3日至2011年12月6日下午5时向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发资质证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联合参加竞买的,应当另行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递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八、保证金规定:竞买人须缴纳挂牌保证金,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保证金为人民币22100万元整,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日为2011年12月6日下午5时,竞买单位在报价前应当出具保证金缴纳凭据。保证金由竞投人自行缴纳,其他人不得代缴。竞得者的保证金即转为定金,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第二天(工作日)开始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九、挂牌出让时间:2011年11月22日至2011年12月8日下午3时。
十、挂牌出让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航路128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十一、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账号: 1203206009201052538
账号: 1203206009201052538
十二、联系方式:
土地交易处服务窗口:0577-88151021 郑先生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金先生
地块联系人: 0577-88851650 胡先生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http//www.wzzbtb.com
201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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