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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象山县11月23日至12月2日挂牌出让工业示范园待出让R-6号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11-03

关键字: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象山县工业示范园待出让R-6地块等四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一位于象山经济开发区工业示范园象山河路北侧、白鹤路西侧;地块二位于象山经济开发区园中路与丹宁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三象山经济开发区西谷湖路与丹宁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四位于丹东街道海山路东原南方野生动物养殖场。各地块具体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编号
地 块
出让
面积(m2)
土地
用途
使用
年限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万元)
象山县工业示范园待出让R-6地块
11928
住宅及配套
(职工宿舍)
住宅
70年
≥1.0且≤1.3
≤32%
30%
3700
(含保留建筑价格)
800
园中路与丹宁路交叉口东北角D-4、D-5地块
24366
住宅及配套
住宅
70年
≥1.0且≤1.7
≤28%
30%
9450
2000
西谷湖路与丹宁路交叉口西北角D-7地块
25310
住宅及配套
住宅
70年
≥1.0且≤1.7
≤28%
30%
8480
2000
原南方野生动物养殖场地块
53118
住宅及配套
住宅
70年
≥1.0且≤1.43
≤30%
30%
20240
5000
二、竞买对象:
地块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地块二、三、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上竞买对象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地块一适建企业职工宿舍,保留建筑物随同土地出让;地块三建成后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生鲜菜场和1500平方米的社区用房无偿提供给政府,并保证2500平方米的超市用房。
三、报名有关事项:
1、凡有意者请于2011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到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申请报名,资料可在报名时索取。
2、申请报名时须持证件及影印件:申请书、营业执照、承诺书(承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授权他人参加的,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报名者须在2011年11月30日16:00前支付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四、挂牌报价时间、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2011年11月23日8:30至2011年12月2日16:00;
挂牌报价地点: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咨询电话:0574-65087873     陈豪杰   
报名电话:0574-65655979     蔡乃文
    报名帐号:201000050216641
    开户名称:象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名称: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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