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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11月30日拍卖出让包河工业区长白山路以西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11-07

关键字: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合国土资公告[2011]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在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取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出让方式 序号 土地座落 地块编号 四至范围 土地面积(亩) 规划用途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化)率 参考地价    (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
挂牌 1 包河工业区长白山路以西 S1107 东至:长白山路 50.1 居住(公租房) 70年 ≤3.09 ≤24% ≥35% 85(不含契税、印花税) 1000万元
南至:包河花园小学

西至:怡园
北至:深远汽车维修站
拍卖 2 蜀山新产业园区井岗路以北、开福路以西 W1103 东至:开福路 20.4 商业、办公 40年 ≤5.28 ≤30% ≥35% 260(不含契税、印花税) 2000万元
南至:井岗路

西至:强华电力公司
北至:音古投资公司
3 庐阳区清源路与电厂路交口西北角 N1110 东至:舜耕山路 33 商业、金融 40年 ≤2.0 - ≥20% 180(不含契税、印花税) 1200万元
南至:清源路

西至:电厂支路
北至:杏花街道剩余用地
4 经开区始信路以东、卧云路以南 合经区024号 东至:卧云小区 51 商业、居住 40年
70年
≤3.0 ≤32% ≥35% 240(不含契税、印花税) 3000万元
南至:储备土地

西至:始信路
北至:卧云路
5 瑶海区铜陵北路以西、北二环路以北 E1103 东至:铜陵北路 15.31 商业办公 40年 ≤4.0 ≤20% ≥30% 300(不含契税、印花税) 1000万元
南至:北二环路

西至:合肥消防特勤训练基地
北至:市三欣市政有限公司
6 瑶海区瑶海区包公大道与龙岗路交口西南 E1104 东至:规划龙岗路 42.86 商业办公 40年 ≤2.6 ≤35% ≥35% 200(不含契税、印花税) 1500万元
南至:平距高铁最外侧轨道中心线20米 

西至:储备地块东界 
北至:包公大道
7 瑶海区瑶海区包公大道与郎溪路交口东南角 E1105 东至:储备土地西界 17.19 酒店 40年 ≤2.6 ≤35% ≥35% 150(不含契税、印花税) 1000万
南至:平距高铁最外侧轨道中心线20米

西至:规划郎溪路 
北至:包公大道
注: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竞买登记
1、(拍卖)竞买人须于2011年11月7日至2011年11月28日到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领取拍卖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8日上午11:30。
    (挂牌)竞买人须于2011年11月7日至2011年12月5日到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5日上午11:30。
2、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帐为准。
四、拍卖、挂牌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为2011年11月30日上午9:00
2、 挂牌日期为2011年11月28日至2011年12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3、地点为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五、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合肥市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拍卖、挂牌文件。以上参考地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2、上述拍卖宗地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拍卖、挂牌文件办理项目立项、企业登记等有关手续后,与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复和土地登记手续。
4、本次拍卖、挂牌出让宗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无异议,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将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进行土地登记,并由合肥市人民政府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5、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竞买人数达不到3家,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采取“取消供应”,或采取“挂牌”或“竞价”方式供应。
6、(1)S1107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竞得人须按规划批准的公租房套型及标准进行建设,不得对外销售。(2)W1103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3)N1110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4)合经区024号竞得人须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以结构封顶为准)。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5)瑶海区E1103号地块受让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竣工后1年内开业运营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50%。若未按期开工、竣工、开业运营,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6)瑶海区E1104号地块受让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半内竣工(结构封顶),在竣工后1年内开始全部投入运营。若未按期开工、竣工或运营,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7)瑶海区E1105号地块受让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结构封顶),在竣工后1年内开始全部运营。若未按期开工、竣工或运营,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7、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8、竞得人承诺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9、竞得人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完成规划方案审批,否则,由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10、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11、容积率等指标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相关规定执行。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阜阳路17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原市委老办公楼四楼),详情请登录合肥市土地市场网www.hftd.gov.cn
地块咨询电话: 包河区 王马晋 0551-3859717
经开区 戴东东 13856999115
               瑶海区 黄冠群 0551-3859719
蜀山区 李 欣 0551-3859717
庐阳区 吴东岩 0551-3859718
报名受理电话: 宋卫东 0551-2692080、18225889801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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