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当涂县11月29日拍卖出让老镇区及学校、年查路以北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当涂县国体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当国土出让告字[2011]17号
经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当土拍2011-33号 | 宗地面积: | 4031.3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至老镇区及学校、南至年查路、西至康乐路、北至小康路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3 | 建筑密度(%): | ≤35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80万元 | ||||||
场地平整: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条件(征地、拆迁已完成)。(两宗地均为违法查处用地,地块范围内新建成的建筑物、附属物,按违法用地查处决定所述,以评估价与县国资办进行交接)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 |||||||||
起始价: | 18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备注: | 该宗地为商住用地!商业出让年限为40年,住宅出让年限为70年。 |
宗地编号: | 当土拍2011-34号 | 宗地面积: | 6746.8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北至年查路、西至高压走廊、年陡乡政务中心南至水系、东至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3 | 建筑密度(%): | ≤35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80万元 | ||||||
场地平整: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条件(征地、拆迁已完成)。(两宗地均为违法查处用地,地块范围内新建成的建筑物、附属物,按违法用地查处决定所述,以评估价与县国资办进行交接)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 |||||||||
起始价: | 28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备注: | 该宗地为商住用地!商业出让年限为40年,住宅出让年限为70年。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条件(征地、拆迁已完成)。(两宗地均为违法查处用地,地块范围内新建成的建筑物、附属物,按违法用地查处决定所述,以评估价与县国资办进行交接)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2、竞得方需在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土地交付:土地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交付。
4、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定10日内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按50%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
6、竞得人在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交纳土地登记费用,同时交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标准及退还方式,按照当涂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该宗地范围内开发建设的住宅套型比例须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出让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8日16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低于底价者除外)。
1、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条件(征地、拆迁已完成)。(两宗地均为违法查处用地,地块范围内新建成的建筑物、附属物,按违法用地查处决定所述,以评估价与县国资办进行交接)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2、竞得方需在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土地交付:土地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交付。
4、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定10日内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按50%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
6、竞得人在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交纳土地登记费用,同时交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标准及退还方式,按照当涂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该宗地范围内开发建设的住宅套型比例须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出让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8日16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低于底价者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07日 至 2011年11月28日 到 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07日 至 2011年11月28日 到 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8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1月2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11月29日10时00分 在 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截止时,竞买人不足三人,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11年12月6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11年12月6日16时。挂牌时间为2011年11月29日9时至2011年12月8日15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截止时,竞买人不足三人,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11年12月6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11年12月6日16时。挂牌时间为2011年11月29日9时至2011年12月8日15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国土资源局六楼)
联 系 人:聂先生 孙小姐
联系电话:(0555) 7166695
开户单位:当涂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马鞍山当涂支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当涂县支行
银行帐号:1561601021000237682 20334052100100000177072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国土资源局六楼)
联 系 人:聂先生 孙小姐
联系电话:(0555) 7166695
开户单位:当涂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马鞍山当涂支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当涂县支行
银行帐号:1561601021000237682 20334052100100000177072
当涂县国土资源局
20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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