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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凤阳县11月30日拍卖出让子顺路南侧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凤阳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11-11

关键字:凤阳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凤国土资告字【2011】15号 
    经凤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凤阳县国土资源局、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决定在2011年11月30日公开出让二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 保证金
(㎡)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年) (万元) (万元)
2011-95(G08) 子顺路南侧 38326.69 住宅 ≤1.8 ≥35 ≤35 70 4600 1400
2011-96  (G15) 西城街东侧 58406.7 住宅 ≤1.8 ≥35 ≤35 70 7000 2100

    具体规划设计条件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及开发建设要求通知书。
    二、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开发建设。土地竞得后受让人必须于2012年7月2日前开工建设,于2013年7月2日前竣工。
     三、付款方式和土地交付:成交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土地出让金全部交齐后10日内交付土地。受让人应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按成交价的4%缴纳契税。出让宗地的围墙由当地政府代建,代建费用由土地竞得人承担,竞得人在土地交付时支付围墙代建费用(围墙建设费用每米280元左右)。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五、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29日前,到凤阳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或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9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将在2011年11月29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公开出让方式
    1、拍卖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11年11月29日16时申请报名截止,宗地有三个以上(含三个)申请竞买人的,将采用拍卖方式出让该宗地。
    拍卖时间:2011年11月30日上午10时。
    拍卖地点: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拍卖方式:拍卖方式为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等于或高于保留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挂牌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11年11月29日16时申请报名截止,宗地没有申请人竞买或申请竞买人不足三个的,将采用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地,按照价高者得(等于或高于保留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挂牌申请报名时间:截止2011年12月12日16时。
    挂牌竞价地点: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挂牌竞价时间:2011年11月30日上午10时开始进行,至2011年12月13日上午10时整止。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人联系电话:
     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0550)6367820 孙远虎
     凤阳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0550) 6711428 范 兵、张 宁
     开户单位: 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 户 行: 凤阳工行 账号:1313072129300095566
    开 户 行: 凤阳建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凤阳县国土资源局
     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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