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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铜陵市12月2日拍卖出让塔冲路以南、联盟一期安置点以东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铜陵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11-12

关键字:铜陵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告字(2011)16号
 
经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保证金(万元)
出让
参考价
(万元)
出让方式
供地
条件
开、竣工
时间要求
铜土储字(2011)
60号地块
塔冲路以南、联盟一期安置点以东、乌木山公园以西
规划用地面积44972.99㎡;土地出让面积44972.99㎡
地块一:商业、居住用地;商业40年、住宅70年
容积率
≤2.0
2600
2600
拍卖
净地
开工时间:2012年1月10日前;竣工时间:2013年10月1日前
铜土储字(2011)
61号地块
铜井路以北、谢垄路以东
规划用地面积28564.7㎡;土地出让面积25092.9㎡
B-1:二类居住用地;B-2:公共绿地;商业40年、住宅70年
容积率
≤2.4
710
710
拍卖
净地
开工时间:2011年12月31日前;竣工时间:2013年12月31日前
铜土储字(2011)
62号地块
铜都大道以西,新一路以南
规划用地面积78676.6㎡;土地出让面积78676.6㎡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金融40年,住宅70年
容积率
≤1.25
1508
1508
拍卖
净地
开工时间:2011年12月15日前;竣工时间:2014年6月30日前
铜土储字(2011)
63号地块
铜都大道以西,新一路以南
规划用地面积92972.6㎡;土地出让面积81161㎡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金融40年,住宅70年
容积率
≤1.25
1500
1500
拍卖
净地
开工时间:2011年12月15日前;竣工时间:2014年6月30日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尚欠安徽省铜陵市政府土地出让金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供地条件为净地:(1)已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2)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3)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四、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12日至2011年12月1日到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购买出让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法定假日照常休息)。申请截止日为2011年12月1日下午4点之前,申请人须在申请截止日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拍卖会拟定于2011年12月2日上午9点在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七楼会议室举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竞买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铜土储字(2011)60号地块:1、规划用地范围内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2、该地块建设时应处理好乌木山排洪问题,按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办理;3、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套型比例按50%控制;4、该项目建成后,政府按255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住宅(建筑面积71940平方米)、配套公建(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及经营性用房(一层建筑面积360平方米),按16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11970平方米)、自行车库(建筑面积2565平方米);5、该地块设计方案、户型等须报狮子山区政府审查;6、该地块拆迁补偿安置由狮子山区政府负责。
(二)铜土储字(2011)61号地块:1、规划用地范围内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2、该项目建成后,政府按255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576套住宅(建筑面积56425.16平方米)、配套公建(建筑面积1510平方米)以及经营性用房(一层建筑面积241平方米),按16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9330平方米)、自行车库(建筑面积1291.5平方米);3、该项目必须按市规划局已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实施建设;4、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套型比例按50%控制;5、土地受让方须承担B-2地块的公共绿地费用;6、该地块拆迁补偿安置由狮子山区政府负责。
(三)铜土储字(2011)62号地块:1、该项目建成后,政府按多层18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746套住宅(建筑面积63378平方米)、廉租房133套(建筑面积6645平方米);2、宗地配建公租房87套,建筑面积5198平方米,建成后由政府统一配租,五年后可按公租房有关政策销售;3、宗地配建集资建房133户,建筑面积10337平方米,用于解决河南嘴无房渔民住房问题,售价为1450元/平方米;4、住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必须达到住宅开发总量的50%以上;5、配建工程中商业金融用房可对外销售,其他配套公建(约2450平方米)由政府按18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6、地下车库由土地受让方自行销售;7、该宗地拆迁补偿安置由郊区政府负责。
(四)铜土储字(2011)63号地块:1、该项目建成后,政府按多层18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769套住宅(建筑面积65379平方米)、廉租房137套(建筑面积6855平方米);2、宗地配建公租房89套,建筑面积5362平方米,建成后由政府统一配租,五年后可按公租房有关政策销售;3、宗地配建集资建房137户,建筑面积10663平方米,用于解决河南嘴无房渔民住房问题,售价为1450元/平方米;4、住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必须达到住宅开发总量的50%以上;5、配建工程中商业金融用房可对外销售,其他配套公建(约2430平方米)由政府按18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6、地下车库由土地受让方自行销售;7、土地受让方同步配建规划地块C绿地;8、该宗地拆迁补偿安置由郊区政府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西路18号(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电话:0562-2813994 2838710
联 系 人:陈 波 叶伟伟 钱 颖
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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