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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县12月15日拍卖出让湾址镇迎宾大道南侧、火龙岗路两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芜湖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11-24

关键字:芜湖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芜国土拍告字[2011]12号
经芜湖县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规划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起拍价
竞买保
证金
交地方式
容积
建筑
密度
1112-1
湾址镇迎宾大道南侧、火龙岗路两侧
4762
商业、服务业
<5.0
>4.5
<40%
居住70
商业40
11700
(设保留价)
4000
“净地”交付
1112-2
10169
居住、 商业
<3.5
<28%
1112-3
17524
居住、 商业
<3.5
<28%
 
单位:万元、平方米
具体规划要求:
(一)建筑高度:1112-2、3号地块住宅高度为十八层及以上,且采用点式布局。
(二)建筑退规划用地边界距离:以上地块因道路、水系因素自然分割为三宗,建筑北侧退用地边界线≥10米;其他与用地周边保留建筑、已建建筑、在建建筑的距离必须满足日照、消防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三)建筑间距:1112-2、3号地块多层住宅建筑南北正面不小于1.3,底层为非住宅时其建筑间距计算不得扣除。高层住宅建筑住宅日照标准不低于大寒日3小时,同时南北向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5倍,且最小值不小于30米。
(四)停车面积:按建筑设计规范及国家、芜湖市要求配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地,1112-1号地块商业部分机动车停车位按不少于0.6辆/100㎡建筑面积执行,1112-2、3号地块商业部分机动车停车位按不少于0.8辆/100㎡建筑面积执行,居住部分机动车停车率按不小于60%执行。
(五)商业:商业门面面宽不得小于7米。
(六)市政要求:设置深埋式无动力化粪池等其他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及环保要求的污水处理方式,并实行雨污分流,区内所有管线须下地设置。
(七)配套要求:
1、1112-1号地块按国家和我县有关规范、规定配套管理用房;配套建设总建筑面积不小于6000㎡的快捷连锁酒店一处(2011年Q2中国快捷连锁酒店排行榜前20强),且不得拆零办理权属登记。
2、1112-2、3号地块按《城市居住区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进行配套设计;其中社区居委会用房配套标准按芜政办[2004]21文执行(居委会用房应设置在首层);小区安全防范设施标准按芜综治办[2007]1号文执行;物业配套用房按省物业管理条例执行。
3、1112-1机动车出入口结合地块内设置的辅道开口,对迎宾大道开设机动车出入口仅限一处,且宽度小于10米。1112-2、3号地块机动车出入口结合地块内设置的辅道开口,对迎宾大道开设机动车出入口仅限一处,且宽度小于10米。
4、其它按国家和我县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八)其它:
1、1112-2、3号地块主体建筑应高低错落美观通透,且建筑风格及沿街立面形式符合沿迎宾大道两侧景观规划,具体要求请到县规划局查询。
2、商业广告必须统一设计;做好沿周边沿道路的亮化设计并施工投入使用。
3、所有设计应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相关规范。
4、需报送两个以上不同的规划和单体建筑设计方案,报县规划建设用地管理委员会审定。
5、人防部分要求按国家和我县现行规定执行(芜政[2008]48号)。
6、其他未尽事项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
竞买人资格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此前在芜湖县范围内有违规拖欠价款记录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人在报名参与竞买时必须提供与快捷连锁酒店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书(由县商务局审查资格并出具证明)。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24日至2011年12月15日,到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获取。
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24日至2011年12月15日,到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5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1年12月15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时间为2011年12月15日15时,地点为芜湖县行政中心第二会议室。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出让结束日前2天,仍可报名申请,挂牌时间定于2011年12月16日8时30分— 12月28日16:00时,地点在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在挂牌期间,至2011年12月26日16:00时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11年12月26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土地成交价含土地契税,对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交纳。
(二)报名时,收取挂牌资料费2000元。土地出让竞得者,竞买保证金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合同履行后,其中90%计可冲抵首期土地出让金;剩余10%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其中:项目开工建设工期保证金50%,整个项目竣工建设保证金50%。工程按期开工和整个项目按期竣工后,分别全额退还项目开工、年度开发量及整个项目建设工期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1‰的比例进行扣减,直至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未成交者在地块成交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不计息)。
(三)此次出让地块总建设工期为30个月,自挂牌出让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总建设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计算。
(四)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新注册成立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
(五)土地交付时间和付款方式:本次出让土地于出让成交后六个月内交付;土地成交价款分二期付清,第一期在出让成交三个月内缴纳土地成交价款60%,余款40%在出让成交后六个月内付清。若土地价款不能按时付清,土地交付时间顺延。全部土地款交清后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我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联系地址:芜湖县湾址镇环城南路62号
联系电话:0553-8828609  8826310
联 系 人:方向、高海宝
开户单位:芜湖县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芜湖县支行
帐    号:0220120180250150017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湾址支行                           
帐号: 490544588898093001
开 户 行:芜湖杨子农村商业银行芜湖县支行
帐    号:20000223849110300000018 
 
 
芜湖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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