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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涡阳县12月16日拍卖出让乐行路南侧等五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11-22

关键字: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涡土告字[2011]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涡阳县国土资源局研究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涡阳县境内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起始价、增价幅度、底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起始价及增价幅度由拍卖主持人现场宣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出让设有底价,当竞买人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底价时,出让成交;竞买人最高报价低于底价时,出让不成交。有意竞买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1216930分前到涡阳县招投标中心(县紫光大道北侧)提交书面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

四、拍卖报名截止时间、拍卖地点、时间:本次拍卖会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1216日上午930分,本次拍卖会开始时间为20111216日上午10:30时,地点:在涡阳县招投标中心举行(县紫光大道北侧)。

五、其他

1、有欠缴县政府土地出让金、已竞得土地未按规定时间开工、竣工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2、竞得人凭成交后签订的《成交确认书》、出让文件与涡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时间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契税等费用。

3、出让地块的出让条件详见《竞买须知》。

4、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将向社会公示,并限期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GY2011-01GY2011-02GY2011-014宗地土地竞得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要进行统一开发、统一建设、统一设计、统一建筑风格。GY2011-01GY2011-02GY2011-014三宗土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9000万元整、GY2011-13土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整、GY2011-15号土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整。其他未尽事宜,见拍卖文件,拍卖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11215日上午10时前到涡阳县招投标中心索取。

六、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郭学军、武强
联系电话:0558-72512070558-7217723
开户单位:涡阳县土地交易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34001887408053002910
                                                                             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条件: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条件:

 

宗地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高度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风格

GY2011-13(谷水趣事)

乐行路南侧

6793.27

≤7.5

60100

≤35%

/

现代

建筑间距

出让年限

竞买保证金

规划用途

公共设施配置

市政设施配置

建筑红线

1:1.4(高层住宅大寒日日照时间≥3小时)

商业40年、住宅70

2000万元

商住用地(商业建筑宜为四层)

按规范要求配置商业服务、管理等公共设施

按规范要求配置给水、排水、燃气等市政设施

乐行路道路红线45,绿线后退道路红线10,高层建筑后退绿线≥10;谷水路道路红线30,育英路道路红线36,以上两路绿线后退道路红线6,建筑后退绿线10米;建筑后退两侧用地边界≥6

其他

1、住宅按0.8/户配建停车位,商业按0.5个停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可结合人防要求配建地下停车场。2、沿路及高层建筑空调室外机及附属设施必须统一遮蔽。3、出入口宜设在谷水路和育英路

 

 

宗地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高度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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