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县12月9日拍卖出让康莲路以南,河滨路以西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南昌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南国土交告字[2011]31号
经南昌县人民政府批准,南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NCX2011101 | 宗地面积: | 45733.3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南昌县范围内,康莲路以南,河滨路以西,永通置换地以东。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5 | 建筑密度(%): | ≤28 |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0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拆迁后自然现状土地 | |||||||||
起始价: | 206.8万元/亩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备注: | NCX2011101号宗地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其中商业用地面积4573.33平方米);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拍卖起始价:206.8万元/亩;加价幅度为:1万元/亩或1万元的整倍数。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竞买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28日 至 2011年12月08日 到 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28日 至 2011年12月08日 到 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08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2月0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12月09日10时00分 在 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保留底价
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保留底价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3870976119
开户单位: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行南昌小蓝开发区支行
银行帐号:361650000018010031207
联系地址: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3870976119
开户单位: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行南昌小蓝开发区支行
银行帐号:361650000018010031207
南昌县国土资源局
201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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