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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2010)第1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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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万全轻工基地综合园A16、A18、A19合并地块等九宗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地址:平阳大厦20楼。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地块名称
地块面积
土地用途
[产业]
规划指标要求
最高出让年限(年)
土地
条件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万全轻工基地综合园A16、A18、A19合并地块
52167 m2(另道路带征1209 m2)
工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品牌服装及服饰)]
1.0~2.0
30%~45%
≤20%
50
三通
2739
550
水头镇皮件园F3地块
5205 m2
工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皮带、包)]
1.0~2.0
30%~45%
≤20%
50
三通
274
55
水头标准厂房B01地块
6755
工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皮带)]
1.5~2.0
30%~45%
≤20%
50
三通
487
100
水头标准厂房C14地块
7977
工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皮带)]
1.5~2.0
30%~45%
≤20%
50
三通
575
115
宋桥镇章桥村返回地
5298 m2
工业[工艺品及其它制造业(金箔制品)]
1.0~2.0
30%~45%
≤20%
50
三通
563
113
宋桥镇黄洋村返回地
11289 m2
工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离合器总成)]
1.0~2.0
30%~45%
≤20%
50
三通
1200
240
宋桥镇冯宅村返回地
6746 m2
工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针织袜子)]
1.0~2.0
30%~45%
≤20%
50
三通
717
145
宋桥镇瑞阳村A01地块
6773 m2
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药机械)]
1.0~2.0
30%~45%
≤20%
50
三通
457
92
宋桥镇瑞阳村A02地块
1376 m2
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肉制品)]
1.0~2.0
30%~45%
≤20%
50
三通
93
20
  三、竞买对象:
  以上地块竞买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上述相应产业要求的企业,其中万全轻工基地综合园A16、A18、A19合并地块的竞买人还必须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或省著名商标、上年工业产值6亿元以上、上年税收1000万元以上、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如平阳县境外企业申请竞买的,申请人必须于报名前在平阳县境内登记注册与竞买地块产业要求相同的企业。以上各竞买对象必须经平阳县工业投资项目准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评估通过。
 
  四、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五、起始价及增价幅度:挂牌报价采用增价方式,报价以万元为单位,每次增幅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或其整数倍。出让人有权根据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注:出让地块不设保留底价。
 
  、地块确定竞得人后,挂牌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在中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在出让合同签订后60天内缴纳全额出让金(保证金充抵部分出让金)。逾期签订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竞买人的竞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不能按时支付出让金的,自滞纳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的,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七、出让有关事宜:
  1、申请人应于2010年7月22日16时(工作日)之前向地块属地乡(镇)政府(开发区、基地管委会)或县招商局提出准入申请,由地块属地乡(镇)政府(开发区、基地管委会)或县招商局初审后报项目办进行准入评估,并于 2010年7月29日16时(工作日)前告知审查结果。
  2、参与竞买者必须于2010年7月27日至2010年8月5日(工作日)向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的同时应提交下列资料:竞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保证金交纳凭证、项目准入通知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另持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缴入帐户: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平阳县支行;帐号:1203283009049013987。未成交者保证金在出让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成交者保证金充抵出让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5日16时。
 
  八、竞得人除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全部地价款,还必须根据《平阳县工业投资项目准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和地块属地乡(镇)政府(开发区、基地管委会)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并全额缴纳5万元/亩的履约保证金(一般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在向发改、规划、环保、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立项、建设审批等事宜时,不需交纳土地出让金、土地管理费、土地指标费、市政配套费等四种税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公证费及其它税费按规定由竞得人自行缴纳。竞得人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到相关部门交纳契税、耕地占用税。
 
  九、其他事项详见挂牌须知,挂牌须知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次挂牌时间为2010年7月27日至2010年8月9日15时(工作日),挂牌地点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鳌江镇新河中路68—70号)。
 
  十一、咨询电话: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63735023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193022
  平阳县工业投资项目准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63721079
  万全轻工基地管委会                      63886090
  水头镇人民政府                            63878138
  宋桥镇人民政府                        63776369
 
  十二、网址:www.pyztb.com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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