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康市12月23日拍卖出让南水新区廉租住房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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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国土告字[2011]010号
经南康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南康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南康市南水新区E—06南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位于廉租住房南侧,土地面积32648.3㎡,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增价幅度为0.5万元/亩至10万元/亩或其整数倍,起拍价135万元/亩(已设置保留价)。
南康市南水新区E—06南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位于廉租住房南侧,土地面积32648.3㎡,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增价幅度为0.5万元/亩至10万元/亩或其整数倍,起拍价135万元/亩(已设置保留价)。
宗地编号: | 南康市南水新区E—06南部 | 宗地面积: | 32648.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南水新区廉租住房南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4 | 建筑密度(%): | ≤35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5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按地块现状 | |||||
起始价: | 6610.95万元 | 加价幅度: | 0.5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土地协议》,协议确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土地协议》,协议确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2月01日 至 2011年12月21日 到 南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2月01日 至 2011年12月21日 到 南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1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2月21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12月23日10时00分 在 南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南康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土地交易部
联 系 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797-6612896
开户单位:南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康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190209583779
联系地址:南康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土地交易部
联 系 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797-6612896
开户单位:南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康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190209583779
南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1-12-2
20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