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沂市12月30日至1月12日挂牌出让249省道西、马陵中学等八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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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告字[16 ] 号
经新沂市人民政府批准,新沂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8(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它组织独立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欠本市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以及其开办、投资、入股、出资、控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竞买;欠本市土地出让金的单位的开办人、投资人、入股人、出资人、控股人也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12日至2012年01月10日,到新沂市土地储备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12日至2012年01月10日,到新沂市土地储备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1月10日12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01月10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新沂市土地储备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1、竞得人报名参加竞买时,公司注册地不在本市的,在土地成交后必须在本市重新注册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法人不得变更。 2、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定书》之日起10日内与新沂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定金不予退还;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使用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新沂市公园路国土资源大厦
联系电话:0516-88893268
联 系 人:闫先生 刘女士
开户单位:新沂市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新沂支行营业部
账 号:533958206935
经新沂市人民政府批准,新沂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8(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1-52号 | 249省道西、马陵中学地块 (马陵山镇) | 16113.41 | 商业 | 1.0<容积率<2.5 | 建筑密度介于20和45 | 绿地率介于20和35 | 40 | 1886 | 1886 | 50 |
2011-53号 | 马陵山林场宿舍南区地块 (马陵山镇) | 14733.41 | 商业 | 1.0<容积率<2.5 | 建筑密度介于20和45 | 绿地率介于20和35 | 40 | 1658 | 1658 | 50 |
2011-54号 | 马陵山林场宿舍北区地块 (马陵山镇) | 18800.09 | 商业 | 1.0<容积率<2.5 | 建筑密度介于20和45 | 绿地率介于20和35 | 40 | 2115 | 2115 | 50 |
2011-55号 | 马陵山粮管所地块 (马陵山镇) | 6866.70 | 商业 | 1.0<容积率<2.5 | 建筑密度介于20和45 | 绿地率介于20和35 | 40 | 773 | 773 | 50 |
2011-56号 | 马陵山麻风病院地块 (棋盘镇) | 9226.71 | 商业 | 1.0<容积率<2.5 | 建筑密度介于20和45 | 绿地率介于20和35 | 40 | 942 | 942 | 50 |
2011-57号 | 249省道西、马陵山庄东地块 (马陵山镇) | 8733.38 | 商业 | 1.0<容积率<2.5 | 建筑密度介于20和45 | 绿地率介于20和35 | 40 | 1022 | 1022 | 50 |
2011-58号 | 大通驾校北地块(唐唐镇后滩村249省道西侧、大通驾校北侧) | 43113.55 | 商业 | 1.0<容积率<2.5 | 建筑密度介于20和45 | 绿地率介于25和40 | 40 | 1940 | 3880 | 20 |
2011-59号 | 建业路南-城关里东地块(建业路南、城关里东、原临沭路西) | 5366.69 | 商住 | 2.0<容积率<4.0 | 建筑密度介于20和40 | 绿地率介于20和40 | 70 | 3200 | 3200 | 100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它组织独立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欠本市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以及其开办、投资、入股、出资、控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竞买;欠本市土地出让金的单位的开办人、投资人、入股人、出资人、控股人也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12日至2012年01月10日,到新沂市土地储备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12日至2012年01月10日,到新沂市土地储备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1月10日12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01月10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新沂市土地储备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2011-52号地块:2011年12月30日9时 至2012年01月12日12时;
2、2011-53号地块:2011年12月30日9时 至2012年01月12日12时;
3、2011-54号地块:2011年12月30日9时 至2012年01月12日12时;
4、2011-55号地块:2011年12月30日9时 至2012年01月12日12时;
5、2011-56号地块:2011年12月30日9时 至2012年01月12日12时;
6、2011-57号地块:2011年12月30日9时 至2012年01月12日12时;
7、2011-58号地块:2011年12月30日9时 至2012年01月12日12时;
8、2011-59号地块:2011年12月30日9时 至2012年01月12日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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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1、竞得人报名参加竞买时,公司注册地不在本市的,在土地成交后必须在本市重新注册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法人不得变更。 2、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定书》之日起10日内与新沂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定金不予退还;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使用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新沂市公园路国土资源大厦
联系电话:0516-88893268
联 系 人:闫先生 刘女士
开户单位:新沂市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新沂支行营业部
账 号:533958206935
新沂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12月10日
201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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