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当涂县2012年1月18日拍卖出让提署东路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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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国土出让告字[2011]26号
经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当土拍2011-49号 | 宗地面积: | 2068.1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提署东路南侧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5 | 建筑密度(%): | ≤2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00万元 | ||||||
| 场地平整: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 |||||||||
| 起始价: | 40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 备注: | 该宗地为商住用地,商业出让年限为40年,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土地开发程度: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2、竞得方需在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土地交付:土地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交付。
4、施工工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定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按50%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竞得人在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交纳土地登记费用,同时按照县有关文件规定交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标准及退还方式,按照县有关文件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出让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12年1月17日16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低于底价者除外)。
1、土地开发程度: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2、竞得方需在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土地交付:土地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交付。
4、施工工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定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按50%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竞得人在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交纳土地登记费用,同时按照县有关文件规定交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标准及退还方式,按照县有关文件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出让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12年1月17日16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低于底价者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2月29日 至 2012年01月17日 到 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2月29日 至 2012年01月17日 到 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1月1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1月17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2年01月18日10时00分 在 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截止时,竞买人不足三人,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12年1月31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12年1月31日16时。挂牌时间为2012年1月18日9时至2012年2月2日16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申请截止时,竞买人不足三人,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12年1月31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12年1月31日16时。挂牌时间为2012年1月18日9时至2012年2月2日16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国土资源局六楼)
联 系 人:聂先生 孙小姐
联系电话:(0555) 7166695
开户单位:当涂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马鞍山当涂支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当涂县支行
银行帐号:1561601021000237682 20334052100100000177072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国土资源局六楼)
联 系 人:聂先生 孙小姐
联系电话:(0555) 7166695
开户单位:当涂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马鞍山当涂支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当涂县支行
银行帐号:1561601021000237682 20334052100100000177072
当涂县国土资源局
2011-12-29
2011-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