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云和县10月1日至10月11日挂牌出让云街道龟山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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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土告字[2012]004号
经云和县人民政府批准,云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编号 |
地块坐落 |
宗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 |
||
云规条(2012)10号 |
浮云街道龟山南侧B号地块 |
约6221㎡ |
商业用地 |
容积率≤ 1.7 |
建筑密度≤70% |
绿地率≥10% |
40年 |
3718万元 |
1000万元 |
该地块已建建筑物核定价格为718万元 |
|||||||||
二、申请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资格由云和县经济商务局进行初审。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取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保留价。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9月24日至2012年10月10日到云和县招投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17时止。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报价定于2012年10月1日09时至2012年10月11日16时在云和县招投标中心举行;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1日16时止。
七、报名要求:1、竞买者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买保证金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2、云和县经济商务局的初审意见;3、买受人保证金可抵冲出让价款,其它竞买者凭交款凭证在出让后5个工作日内退款(不计利息)。
八、在报价截止时,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者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认竞得人。
九、如规划指标和条件有调整,将在报名时以书面告知和在挂牌须知中载明,不另行公告。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号。
网 址:www.yhgt.gov.cn www.yhztb.com
联系地址:云和县城南路1号(县体育馆1楼)云和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8-5128156(毛根伟) 0578-5132602(马严东)
开户单位:云和县财政局(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云和县信用联社
账 号:201000018294405
云和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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