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11月12日至11月28日挂牌出让潘桥国际物流基地I-04b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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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2〕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温州市政府委托瓯海区政府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公开挂牌出让潘桥国际物流基地I-03b、I-04b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实施该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有关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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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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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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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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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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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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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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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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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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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桥国际物流基地I-03b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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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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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用地兼容住宿餐饮用地和其他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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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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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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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餐饮用地和其他商服用地为40年,仓储用地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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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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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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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桥国际物流基地I-04b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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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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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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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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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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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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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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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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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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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经济技术指标参见温州市规划局〔2012〕规划条件04082号、〔2012〕规划条件04083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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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整,以上地块的挂牌起始价和竞得价已包含耕地占用税,但不包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单独计算容积率指标的地下建筑面积和其他零星费用。地块单独计算容积率部分另计地价,并按中标楼面价在复核验收时计算收取。上述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本次挂牌政府设底价。
二、上述地块总用地面积及公共道路、绿化带等负担用地面积以出让土地供地勘测定界图为准,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有关详细资料另行提供。
三、参加竞买对象:
潘桥国际物流基地I-03b、I-04b地块竞买对象资格和要求均须满足:国有全资企业。参加竞买者资格审查:由瓯海区政府负责审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收到瓯海区人民政府资格审查函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瓯海区人民政府资格审查联系人:朱艳俊;联系电话:0577-56585892)。
四、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报名时间及有关规定:参加竞买者应当在2012年10月24日至2012年11月26日下午5时向中心报名登记,并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报名时,须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件和瓯海区政府资格审查函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递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保证金规定:本次挂牌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上表,保证金由竞买人缴纳,其他人不得代缴。缴纳的截止时日为2012年11月26日下午5时,竞买人取得竞买保证金缴纳票据后方可参加报价,竞得人的保证金即转为定金,抵作地价款。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第二天(工作日)开始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由竞买人缴交,其他人不得代交。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12年11月27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事项:潘桥国际物流基地I-03b、I-04b地块涉及的尚未注销的土地使用权证完成注销登记且竞得人缴足地价款后,方可由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挂牌出让时间:2012年11月12日上午9时至2012年11月28日下午3时。
九、挂牌出让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航路128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十、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账号: 1203206009201052538
十一、联系方式:
土地交易处服务窗口: 0577-88151021 章先生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金先生
地块联系人: 0577-56585892 朱女士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http://www.wzzbtb.com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