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6月25日拍卖出让博望区2013-2号商业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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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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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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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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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
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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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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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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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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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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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竞买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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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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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竣工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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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土让2013- 6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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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望区2013-2号商业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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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用地红线、南至规划一路、西至宁丹路、北至江苏省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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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8.14(约7.59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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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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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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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其他:按法定最高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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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万元(约59.29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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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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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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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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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土地出让金的50%,6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不退还土地竞买保证金;已签合同,未在6个月内付清土地出让金的,必须在1年内缴清,但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2.土地开发程度:(1)权属清晰无纠纷;(2)出让土地范围内的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含人防、架空强弱电杆、地下管线等)全部拆除;地面附属物(包括树木、青苗、堆积的土石方和垃圾等)全部清运出场;出让地块范围内,如经文物部门确认,地下有文物埋藏,需依法进行考古勘探或发掘。
3.土地交付:土地成交之日起3日内现状交付。
4.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小区出入口、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5.未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竞得人及其股东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6.项目建设要求:竞得人需在地块内建设一处面积约20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建成后产权移交给博望区丹阳镇人民政府。
7.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出让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不足三人流拍)。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5日8时至2013年6月24日17时,到马鞍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1楼3号窗口获取出让文件。
五、本次拍卖出让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及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汇款帐号详见出让文件附件)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4日17时。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5日8时至2013年6月25日9时,到马鞍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将在2013年6月25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须知》)。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6月25日10时30分在马鞍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采用电脑报价方式即竞买人通过马鞍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拍卖厅专用电脑报价终端登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公开出让报价系统”进行报价。
(二)意向竞买人可向马鞍山市招标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咨询电脑报价系统的使用方法。
联系电话: 0555-5200191(谷女士) 0555-6763362(夏先生)
查询网址:http://zbcg.mas.gov.cn/maszbw http://www.mastdzx.org
监督电话:0555-2366201(马鞍山市纪委监察局)
马鞍山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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