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6月18日拍卖出让西大街东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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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叁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 编号 |
界址范围 |
土地面积 M2 |
土 地 用 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 限(年) |
竞买 保证金 |
起始价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当土拍 2013-73号 |
西大街东侧 |
3619.04 (5.43亩) |
商服用地 |
≤2.0 |
≤45% |
40 |
人民币 373万元 |
人民币 746万元 |
当土拍 2013-74号 |
南营路西侧 |
3073.38 (4.61亩) |
商服用地 |
≤2.0 |
≤45% |
40 |
人民币 323万元 |
人民币 645万元 |
当土拍 2013-75号 |
姑孰路西侧 |
11375.91 (17.06亩) |
商服用地 |
≤2.0 |
≤45% |
40 |
人民币 1365万元 |
人民币 2730万元 |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开发程度: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一般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2、出让金交付:详见文件内要求。
3、土地交付:详见文件内要求。
4、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竣工验收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定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定金(成交额的20%)部分不予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执行。
6、竞得人在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交纳土地登记费用,同时交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标准及退还方式,按照当涂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出让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13年6月17日16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低于底价者除外)。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5月29日8时至2013年6月17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国土资源局六楼),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5月29日8时至2013年6月17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 6月17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6月1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出让的时间为2013年6月18日10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截止时,竞买人不足三人,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13年6月25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13年6月25日16时。挂牌时间为2013年6月18日9时至2013年6月27日16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姑孰镇太白路)
联系电话:(0555)7166695 7166696
联 系 人:聂先生 孙小姐 蔡小姐
开户单位: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马鞍山当涂支行
帐 号:00616 0152 0111 00000 24
开户单位: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马鞍山分行
帐 号:6000 36109
查询网址:http:// www.dtxgtj.gov.cn
当涂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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