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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6月27日拍卖出让乌溪镇,跨港路南侧、创新路东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当涂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6-07

关键字:当涂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

编号

 界址范围

土地面积

M2

土 地

用 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

限(年)

竞买

保证金

起始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当土拍

2013-77

乌溪镇,跨港路南侧、创新路东侧

48014.63

(72.02)

商服用地

1.6

35

  40

人民币

1550万元

人民币

2550万元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该地块应严格依据该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建设。
  2、土地开发程度: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一般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3、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4、土地交付:土地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交付。
  5、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6、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定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的50%作为首付款。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定金(成交额的20%)部分不予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执行。     7、竞得人在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交纳土地登记费用,同时交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标准及退还方式,按照当涂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出让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13年6月26日16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低于底价者除外)。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7日8时至2013年6月26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国土资源局六楼),获取出让文件,也可在http:// www.dtxgtj.gov.cn进行下载。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7日8时至2013年6月26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  6月26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6月2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出让的时间为2013年6月27日10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截止时,竞买人不足三人,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13年7月5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13年7月5日16时。挂牌时间为2013年6月27日9时至2013年7月8日16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姑孰镇太白路)
  联系电话:(0555)7166695  7166696
  联 系 人:聂先生  孙小姐  蔡小姐
  开户单位: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马鞍山当涂支行      
  帐    号:00616 0152 0111 00000 24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马鞍山分行
  帐    号:6000 36109
  查询网址:http:// www.dtxgtj.gov.cn
 
 
当涂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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