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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黄山市6月27日至7月10日挂牌出让屯溪区黎阳镇等16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黄山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6-07

关键字:黄山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黄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黄山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16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m2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 使用年期 起始价    (元/m2 竞买保证金       (万元)
1302 屯溪区黎阳镇,徽文化长廊项目区范围内,徽文化长廊优先区视觉艺术创意园地块 12923.01 商服(艺术传媒用地) <1.0 <35% >30% 层数四层,最高高度小于21米(应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40年 750 200
1303 黄山经济开发区 B-3(6)地块 6555.41 商服 ≥0.8  ≥30%     ≤45% ≥20% 二层(8米)以上 40年 900 120
(汽车4S店) ≤1.0
1304 黄山经济开发区 B-3(7)地块 6412.53 商服 ≥0.8  ≥30%     ≤45% ≥20% 二层(8米)以上 40年 900 120
(汽车4S店) ≤1.0
1305 黄山经济开发区 B-3(8)地块 6412.53 商服 ≥0.8  ≥30%     ≤45% ≥20% 二层(8米)以上  40年 900 120
(汽车4S店) ≤1.0
1306 黄山经济开发区 B-3(9)地块 6412.53 商服 ≥0.8  ≥30%     ≤45% ≥20% 二层(8米)以上 40年 900 120
(汽车4S店) ≤1.0
1307 黄山市屯溪区奕棋镇,九龙低碳经济园区01-1-1地块 79543.91 工业 >1.0 >40% <15% <18米 50年 150 24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308 黄山市屯溪区奕棋镇,九龙低碳经济园区07-2-2地块 25878.49 工业 >1.0 >40% <15% <18米 50年 150 80
(金属制品业)
 
1309 黄山市屯溪区奕棋镇,九龙低碳经济园区07-2-5地块 12278.44 工业 >1.0 >40% <15% <18米 50年 150 4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310 黄山市屯溪区奕棋镇,九龙低碳经济园区07-5-3地块 11135.46 工业 >1.0 >40% <15% <18米 50年 150 35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1311 黄山市屯溪区奕棋镇,九龙低碳经济园区07-5-4地块 3048.01 工业 >1.0 >40% <15% <18米 50年 150 10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1312 屯溪区黎阳镇率水桥西侧E地块,老屯五路北侧、环城西路西侧、规划一号路东侧 33392.98 商服、住宅                 (商住比例10%:90%) <2.35 <20% >35% 小于45米,顶部海拨高程小于机场净空要求 商服40年住宅70年 2700 1810
1313 屯溪区黎阳镇率水桥西侧D地块,老屯五路北侧、规划一号路西侧 37353.1 商服、住宅                 (商住比例10%:90%) <1.65 <25% >30% 分区控制,详见红线图。高层的顶部海拨高程小于机场净空要求 商服40年住宅70年 1500 1150
1314 东区2号地块,屯光镇新区路西侧 50421.05 住宅 <2.4 <25% >30% 沿北侧为高层,大于80米小于150米,其中沿新区路为60米以上高层 70年 4200 4250
1315 屯溪区北海路南侧、黄山汇佳仓储物流中心东侧、永佳福邸地块西侧 6103.48 商服 <1.7 <25% >35% <35米(应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40年 2130 270
1316 黄山经济开发区 B-4(3)地块,东至枫树路,南至黄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用地,西至梅林大道,北至引充路 28586.08 住宅、商服,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80%(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以上建筑面积以批准的详细规划为准。 ≤2.1 ≤30% ≥35% 地块以小高层建筑布局为主,建筑高度需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商服40年住宅70年 1500 860
1317 黄山经济开发区A-5-1(1)部分地块,东至梅林大道,南至霞塘路,西至富林公司用地,北至富林公司用地 13967.43 住宅、商服,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60%(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以上建筑面积以批准的详细规划为准 ≤2.5 ≥25% ≥30% 高层建筑(60米)以下,建筑高度需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商服40年住宅70年 1500 420
≤35%
 
 
 
  二、竞买人资格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
  (一)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7日8时至2013年7月8日11时前,到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203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向黄山市土地发展中心获取各宗地《挂牌出让文件》。
  (二) 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7日8时至2013年7月8日11时前,到黄山市土地发展中心向黄山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三) 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8日11时前。
  (四)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五、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设在黄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黄山市屯溪区齐云大道35—1号2楼);
  挂牌时间:2013年6月27日至2013年7月10日;
  报价时间:8时至11时30分和15时至17时30分(其中2013年7月10日的报价时间为8时至11时30分和15时至16时止)。
  六、注意事项
  (一)1302号地块需另行缴纳履约保证金100万元;
  (二)1307、1308、1309、1310、1311号等5宗工业用地的投资强度为≥3000万元/公顷;
  (三)1312、1313、1314、1316、1317号等5宗土地的挂牌出让设有保留底价,不达到底价不成交;
  (四)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如有对出让范围、界址权属存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日内向我局    提出书面意见,没有异议的,出让宗地的范围、界址权属以出让文件的规定执行。
  联 系 人:吴先生、叶女士      联系电话:0559—2355592、0559—2355597      网址: 
http://www.hsland.gov.cn
     http://www.landchina.com 
 
 

黄山市国土资源局    
黄山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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