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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6月26日拍卖出让S202线东侧、紫光大道北侧等六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6-04

关键字: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涡土告字[2013]11号   
  经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涡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6(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GY2013-19 宗地面积:  50514 平方米 宗地坐落: S202线东侧、紫光大道北侧
出让年限: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容积率: ≤3.0 建筑密度(%): ≤30%
绿率(%): ≥30% 建筑限高(米): ≤100米 土地用途:  商住用地(商业用地≤10%)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000万元 起拍价: 7100万元
宗地编号:  GY2013-20 宗地面积:  46541.2平方米 宗地坐落: S202线东侧、紫光大道北侧
出让年限: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容积率: ≤3.0 建筑密度(%): ≤26%
绿率(%): ≥30% 建筑限高(米): ≤100米 土地用途:  商住用地(商业用地≤10%)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000万元 起拍价: 6500万元
宗地编号: GY2013-14 宗地面积:  6626.55   平方米 宗地坐落: 乐行路北侧,文城路西侧
出让年限: 商业用地40年 容积率: ≤3.5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25% 建筑限高(米): ≤100米 土地用途: 商业服务业用地
保证金: 500万元 起拍价: 900万元    
宗地编号: GY2013-26 宗地面积:  37693.13  平方米 宗地坐落: 陈大镇中心村村域内,S307线北侧
出让年限: 住宅用地70年 容积率: ≤1.2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30% 建筑限高(米): ≤24米 土地用途: 居住用地
保证金: 1100万元 起拍价: 1100万元    
宗地编号: GY2013-31 宗地面积:  24217.33 平方米 宗地坐落: 新城路东侧、淮中大道南侧
出让年限: 商业用地40年 容积率: ≤1.5 建筑密度(%): ≤40%
绿地率(%): ≥25% 建筑限高(米): ≤24米 土地用途: 市场用地
保证金: 1500万元 起拍价: 2500万元    
宗地编号: GY2013-32 宗地面积:  61282.99 平方米 宗地坐落: 乐行路北侧,兴业路东侧
出让年限: 住宅用地70年 容积率: ≤2.5 建筑密度(%): ≤28%
绿地率(%): ≥35% 建筑限高(米): ≤80米 土地用途: 居住用地
保证金: 2500万元 起拍价: 410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此前在涡阳县范围内有违规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不低于出让底价)。 
 
  四、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6月4日 至 2013年6月26日11时 到 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4日 至2013年6月26日 11时到 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及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6日11时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6月26日15时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6月26日16时 在 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GY2013-19号地块、GY2013-20号地块拍卖后应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建筑风格。  
 
  (2)  GY2013-19、GY2013-20号地块的竞得人应配置15000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1500元/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建筑质量必须满足《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等国家建筑规范的要求,竞得人应按整栋、相对集中原则提供政府回购的保障性住房。
 
  (3)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4)以非本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的,竞得人需按申请时核准的名称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在涡阳县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新公司并在新公司内持有51%以上的股份;以自然人身份竞得的,可按申请时核准的名称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在涡阳县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新公司,该竞得人应为新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持有该公司51%以上的股份。竞得人应在新公司成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受让主体变更协议。
  (5)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6)出让地块面积以土地登记时实地测量面积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涡阳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武强
  联系电话:0558-7251207
  开户单位:涡阳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34001887408053001012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100316978700010001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2710301021000023153
 
 
 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三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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