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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2月20日拍卖出让蓉城镇五星村八组等十一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青阳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1-10

关键字:青阳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青国土资告字[2013]1号
 
  经青阳县人民政府批准,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 块 位 置 面 积(平方米) 起始价(万元)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准入产业类别 投资强度(万元/亩)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交地方式
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米) 绿地率 日照间距
2012-68 县经济开发区东河园合铜黄高速公路西南侧 6667.66 85  工业 ≥1.0 ≥40%   ≤15% ≥1:1.25 电子设备制造项目 150 50 85 净地
2012-69 县经济开发区东河园城南路东侧 26333.9 415 工业 ≥1.0 ≥40%   ≤15% ≥1:1.25 电子设备制造项目 150 50 415 净地
2013-1

蓉城镇五星村八组(S103西侧)地块 18870.05 1488 商服用地(汽车检测线及其附属工程) ≤1.0、≥0.8 ≤40% ≤24 ≥30% ≥1:1.25     40 1000 净地
2013-2 庙前镇高源村(五九公路东侧)地块 131197.2 5422 商服用地(旅游服务业) ≤0.85、≥0.8 ≤26% 主体≤16米,局部不超过20米 ≥40% ≥1:1.25     40 1630 净地
2013-3 蓉城镇牌楼村地块 92396.59 3881 商服用地(旅游服务业) ≤1.0、≥0.8 ≤28% ≤16米,酒店主体高度≤30米 ≥45% ≥1:1.25     40 1950 净地
2013-4 木镇镇拥华路西侧(原木镇镇政府大院)地块 1940.16 225 商住 ≤1.8、≥1.0 ≤40% ≤24米 ≥20% ≥1:1.25     商业40 225 净地
居住70
2013-5 木镇永胜工业园区地块 12588.98 121 工业 ≥1.0 ≥40%   ≤15% ≥1:1.25 标准化厂房 100 50 121 净地
2013-6 木镇长胜村永胜炉料公司北侧地块 18113.29 174 工业 ≥1.0 ≥40%   ≤15% ≥1:1.25 标准化厂房 100 50 174 净地
2013-7 木镇长胜村老屋屋基地块 29702.46 286 工业 ≥1.0 ≥40%   ≤15% ≥1:1.25 标准化厂房 100 50 286 净地
2013-8 木镇河北工业园区地块 11571.35 112 工业 ≥1.0 ≥40%   ≤15% ≥1:1.25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项目 100 50 112 净地
2013-9 杨田镇集镇S103东侧 1480.23 67 商服 ≤1.2 ≤30% ≤18米 ≥35% ≥1:1.25     40 67 净地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规定者外)。参加竞买的方式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并明确以一个法人或自然人的名义参加。工业用地出让地块由县发改委、环保局按照出让地块预先设定的项目准入条件和环保要求,对竞买申请人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并出具竞买资格证明;竞买人凭此证明及相关资料向青阳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
 
  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2月1日16:00时前,到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获取出让文件(工本费100元/本)。
 
  四、申请人可于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2月1日16:00时前,向青阳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1日16:00时。
 
  2013-4号地块竞买申请人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捐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五、出让方式:
  
  1、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二人(含二人)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一人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2013年2月4日上午9:00青阳县国土资源局电话通知各地块竞买申请人。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地块均设置保留价,竞买人的报价低于保留价的不成交。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和地点:
 
  1、 拍卖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2月20日上午9:30;
 
  地点:青阳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2、挂牌出让报价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2月4日——2013年2月22日上午9:30—11:00(法定工作时间内);
 
  地点: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二)付款方式:
 
  1、2013-1号地块成交后3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2、2013-2号地块成交后一个月内付50%,12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3、2013-3号地块成交后七日内首付50%,一个月内再付30%,6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4、其他出让地块成交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联系电话:0566—5020612
 
  联系人:吴先生、章先生
 
  开户单位:青阳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青阳县农发行(帐号:20334172300100000092912)
 
  查询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青阳县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ahqygt.gov.cn)
 
 
 
 
 
 
 
 
            青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三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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