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5月8日拍卖出让蓉城镇九子西路南侧、环湖西路西北侧地块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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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国土资告字[2013]2号
经青阳县人民政府批准,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编号 |
地 块 位 置 |
面 积 (平方米) |
起始价 (万元)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交地方式 |
出让 年限 (年)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日照 间距 |
|||||||
2013-10 |
蓉城镇九子西路南侧、环湖西路西北侧地块 |
78787.1 |
20092 |
商住 |
≥1.0、≤2.0 |
≤ 35% |
≥ 35% |
≤ 100米 |
≥ 1∶1.25 |
净地 |
商业40 居住70 |
10050 |
2013-11 |
蓉城镇莲花路南侧、环湖东路东侧地块 |
39361.06 |
4842 |
商业、旅馆 用地 |
≤1.8 |
≤30% |
≥40% |
≤ 50米 |
≥1:1.25、高层建筑按规范要求退让 |
净地 |
40 |
2430 |
2013-14 |
蓉城镇池青九快速通道南侧、西外环西侧地块(原县水泥厂地块) |
37164.37 |
5860 |
商住用地 |
≥1.0 ≤1.5 |
≤30% |
≥35% |
≤ 35米 |
≥1:1.25、高层建筑按规范要求退让 |
净地 |
商业40 居住70 |
2940 |
2013-15 |
县经济开发区S103与纬八路交叉口西侧地块 |
26666.95 |
336 |
仓储物流 |
≤1.5 |
≤40% |
≥25% |
≤ 18米 |
1:1.25 |
净地 |
50 |
336 |
备注:
2013-10号地块:1、该地块总面积为78787.1平方米,其中商业用地15757.42平方米(约23.64亩)、住宅用地63029.68平方米(约94.54亩);2、退环湖西路与顺河路交叉口用地面积不小于1200平方米为公园绿地;3、机动车地下停车率不少于70%。
2013—11号地块:1、该项目为五星级酒店用地,要求不少于300间客房。2、旅馆用地比例≥80%、商业用地比例<20%,沿莲花路、富阳路可作商业用地。3、沿环湖东路15米退让应做专项绿化景观设计。
2013—15号地块:该地块房产和土地使用权不得分割登记发证,可整体转让。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规定者外)。参加竞买的方式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并明确以一个法人或自然人的名义参加。
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7日至2013年4月27日16:00时前,到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获取出让文件(工本费100元/本)。
四、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7日至2013年4月27日16:00时前,向青阳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7日16:00时。
2013-10号、14号地块竞买申请人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捐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五、出让方式:
1、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二人(含二人)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一人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2013年4月28日上午9:00青阳县国土资源局电话通知各地块竞买申请人。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地块均设置保留价,竞买人的报价低于保留价的不成交。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和地点:
1、 拍卖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5月8日上午9:30;
地点:青阳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2、挂牌出让报价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4月28日——2013年5月17日上午9:30—11:00(法定工作时间内);
地点: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二)付款方式:2013-10号、11号、14号出让地块成交后七日首付50%,一个月内再付30%,6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2013-15号出让地块成交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联系电话:0566—5020612
联系人:吴先生、章先生
开户单位:青阳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青阳县农发行(帐号:20334172300100000092912)
查询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青阳县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ahqygt.gov.cn)
青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