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7月29日至8月7日挂牌出让规划支路以西、维扬路以东、纬十一路以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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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扬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
土地 |
土地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
保证金 |
起始价 |
增价 |
||
容积率 |
建筑 |
绿地率 |
||||||||
820 |
规划支路以西、维扬路以东、纬十一路以北 |
6023 |
商业 |
≤1.6 |
≤40% |
≥10% |
40 |
40 |
330 |
10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820号地块为科研用地,土地受让方须自持经营,不得擅自买卖及转让。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与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
请人可于2013年7月12日至2013年7月28日,到扬州市土地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中路565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7月29日至2013年8月5日,到扬州市土地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中路565号)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5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8月5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扬州市土地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中路565号);
地块挂牌时间:2013年7月29日9时 至2013年8月7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地块规划指标以扬州市规划局出具的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扬州市土地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中路565号)
联系电话:0514-87339277
联 系 人:吉流
开户单位:扬州市土地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人民币银行:江苏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文昌阁支行;建设银行扬州琼花支行。外币银行:中国银行维扬支行
账 号:人民币账号:7500020111005015(江苏银行);395068500018010074606(交通银行);32001745736052509798(建设银行)。外币账号:
币种 境外存入账户 境内存入账户
美元 500161586618 548261586595
港币 459861664844 459861664107
日元 519661664932 510561664974
扬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7月5日